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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
来源:新华社 | 作者:guangyuanzao | 发布时间: 782天前 | 92 次浏览 | 分享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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