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政务】成都这些企业可以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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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uangyuanz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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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17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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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当前新冠疫情 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应对当前新冠疫情,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28日获悉,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多个部门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的通知》(川医保发〔2022〕3号),并结合成都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开展实施阶段性缓缴2022年7月至9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含生育保险费、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
❑ 成都这些企业可以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 宜宾出台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
❑ 巴中市打造绿色低碳交易平台
应对当前新冠疫情 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应对当前新冠疫情,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28日获悉,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多个部门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的通知》(川医保发〔2022〕3号),并结合成都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开展实施阶段性缓缴2022年7月至9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含生育保险费、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
据介绍,缓缴政策自2022年7月起执行,缓缴期为7月—9月共三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执行缓缴政策的用人单位为参加成都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申请方式上,成都市将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即:符合缓缴条件的用人单位无须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如参保单位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可向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对其企业类型进行调整。如果用人单位自愿放弃享受缓缴政策,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下载并登录单位社保缴费管理客户端,在线申报缴费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缴费。
缓缴期结束后,如何补缴是许多用人单位所关注的问题。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回应,2022年10月起,用人单位对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进行缴纳,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缴纳到位。参保单位也可根据实际,自愿选择放弃缓缴或提前结束缓缴,并缴纳缓缴费用。
用人单位选择缓缴后,职工个人的医保待遇受影响吗?答案是:不受影响。成都市医疗保障局介绍,缓缴期限内,不影响参保职工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同时,缓缴期间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离职、医保关系转移、退休人员待遇享受等,参保单位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近日,宜宾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宜宾市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了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范围、具体金额、标准及决策权限和程序,对规范权力运行,防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风险,提升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细则》要求,作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严格按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权限、内容、程序进行决策,强化决策执行监督,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实施细则》共四章二十二条,遵循省上文件规定,对市本级经济政策制定和经济体制改革、公共资金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招商引资、国有资源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决策范围、标准和权限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并对重大经济事项的提出、论证审查、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行政决策出台前相关报告程序进行了明确和要求。
《实施细则》的出台,将有效推动宜宾市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和规范,为领导干部决策行权、防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风险及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近日,巴中市从靠前服务绿色低碳项目、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全面实行绿色低碳交易等方面打造绿色低碳交易平台。
据了解,在靠前服务绿色低碳项目方面,开通绿色低碳环保项目受理“绿色通道”,落实专人提前介入,为招标人提供“一对一”专业化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绿色低碳项目交易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提升交易效率。在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方面,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强制采购品目要求,将节能、环保标志产品纳入评分范围,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评审时分别给予加分或3%的价格扣除,确保节能环境产品优先采购。在全面实行绿色低碳交易方面,依托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巴中市)和巴中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完善线上编辑招标文件、报名、开评标、磋商等全流程电子化功能,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常态开展“不见面”开标和异地远程评标,投标人(供应商)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招标人(采购人)、监督人员可远程视频观看和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流程“无纸化”。据统计,1—5月,完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162个,金额51亿元。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