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村级调解组织建设。以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为契机,切实做好换届推选相关工作,广泛征求村民意见,选好配强镇村调解委员会成员,吸纳懂法律、公道正派、乐做调解的调解员到调解队伍中来。全县建立健全了镇、村200余个调委会,共计500余名调解员的调委会队伍,建立一支群众信任、乐于奉献、善于调解的一线调解员队伍。(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组织纪委、综治中心、司法局
(1)加强村级调解组织建设。以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为契机,切实做好换届推选相关工作,广泛征求村民意见,选好配强镇村调解委员会成员,吸纳懂法律、公道正派、乐做调解的调解员到调解队伍中来。全县建立健全了镇、村200余个调委会,共计500余名调解员的调委会队伍,建立一支群众信任、乐于奉献、善于调解的一线调解员队伍。(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组织纪委、综治中心、司法局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重要时间重要节点重点排查。综治中心汇总对排查结果分析研判,指导各村进行调解处理,充分发挥了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3)建立健全联合调解机制。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问题,综治中心第一时间与村调解委员会沟通商议,根据矛盾纠纷的属性与特点,确定调处思路。村调委会能够调解的,由村调委会处理,调解不成功的,由镇调委会协调辖区内派出所、信访、社会治理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调解合力,提升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