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市森林资源管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实施新修订《森林法》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研究森林资源管理具体问题,按照“保护、发展、安全”的总体要求,守土尽责,依法依规,强化监管,务实创新,扎实推进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努力提升森林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2021年,我市森林资源管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实施新修订《森林法》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研究森林资源管理具体问题,按照“保护、发展、安全”的总体要求,守土尽责,依法依规,强化监管,务实创新,扎实推进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努力提升森林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积极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建设
继续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河长制、领导挂联企业、国土空间规划、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多项工作。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努力做好我市重点项目使用林地政策服务和保障,做好输电线路排危等重点工作的采伐限额保障等工作。配合做好全面推行林长制以及其他涉及森林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二、继续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
深入开展《森林法》学习和森林资源管理综合调研,狠抓林地、林木、经营加工等基础管理,严管公益林、天然林、国有林。加强林地用途管制、林地定额管理,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下达实施“十四五”期年森林采伐限额,推行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核发采伐许可证,督促严格落实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制度。严格林地、林木保护,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持续增长,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
三、完成森林督查和资源监督工作
按照国家、省林草局要求和统一部署有序推进 我市2021年度森林督查工作,督促各县区按期完成 2020 年度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并审核上报。综合督查检查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扎实抓好国家森林资源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
四、加强“一张图”和公益林管理
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纠错。结合森林督查、公益林监测、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等工作,充分利用图斑判读、实地调查核实、林业经营活动等档案资料,组织完成全市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拓展强化“一张图”成果应用,积极推进森林资源“一套数据”评价、“一个体系”检测、“一个平台”管理。加强公益林成果管理,严格公益林补进和调出,严格保护国家级一级公益林。
五、积极推进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对接国土“三调”和国土空间规划,适时启动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县区进一步确定林地范围和规划基数,协调相关基础数据,明确规划目标、任务及指标体系,在省局的指导下编制好新一轮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0—2035)。
六、加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的应用
在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初步建成的基础上,加强与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防火等工作的协同,拓展监测体系应用领域,加大监测体系应用,同时积极推进县级林业部门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