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依法查办路政案件。全年共查办路政案件44起。其中赔(补)偿12起,收取赔补偿费40370元;受理行政许可32起,收取路产占用费74376元,查处和结案率均为100%。⑵严格实施路政巡查。出动巡查车500余台次、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2个巡查队实行工作日每天上路巡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上报。⑶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及时查处公路堆放建材、占道加水洗车以及公路沿线摆摊设点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发现损坏公路及设施24处,均已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