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市供销社制定了《全市系统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下发至各县(区)供销社和市级社有企业,将在系统内开展以“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确保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化解风险隐患,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推动我市供销系统高
8月26日,市供销社制定了《全市系统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下发至各县(区)供销社和市级社有企业,将在系统内开展以“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确保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化解风险隐患,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推动我市供销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是整治范围全覆盖。此次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范围是全市各级供销社、各生产经营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整治覆盖面达100%。突出对消防、仓储运输、特种设备、社有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行业领域,农资、烟花爆竹等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宾馆酒店、建筑工地、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进行整治。
二是明确整治时限。集中整治时间从即日起持续到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在开展。第一阶段(从即日起至9月10日)集中排查、自查自纠。各县(区)供销社和企业制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各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区)供销社集中力量开展整治;第二阶段(从9月10日起至11月30日)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通过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整治,并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回头看”。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
三是严肃工作要求。《方案》从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问题整改、强化问责问效、强化长效机制、强化舆论宣传、强化信息报送六方面的要求,确保各县(区)供销社和所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