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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联动川陕甘三省四地签署《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
来源:广元新闻网 | 作者:guangyuanzao | 发布时间: 2088天前 | 54 次浏览 | 分享到:
6月5日,川陕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会议在我市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邹自景出席会议并致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安富,向广元市、甘肃省陇南市、陕西省汉中市和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中心授牌。会上,广元、陇南、汉中和宝鸡四地中院签订《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

      

65日,川陕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会议在我市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邹自景出席会议并致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安富,向广元市、甘肃省陇南市、陕西省汉中市和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中心授牌。

会上,广元、陇南、汉中和宝鸡四地中院签订《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将在联席会议制度实施、信息资源共享、审理执行协作、审判团队共建、典型案例联合发布等方面开展协作,构建各协作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常态化、多方面、全方位、深层次的协作机制,形成协作区域内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合力保护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生态环境安全,为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邹自景在致辞中说,广元、陇南、汉中、宝鸡四地山水相连,人文相融,始终保持着友好交往和密切合作。特别是近年来,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防灾减灾、执法检查等领域建立了多层次的交流平台和合作机制,共同促进了区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调研、亲自部署长江上游和秦岭生态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希望四地法院系统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查办、联合执法等联动机制,积极探索总结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经验,用最严格的法治手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治理,切实守护好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共同开启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联动新篇章。

张能说,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人民法院不可推卸的责任和重要历史使命。此次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的建立为今后一段时期川陕甘毗邻地区环境资源审判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司法保护的政治责任。要狠抓落实,努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取得实效。要创新实践,提升区域协作影响力,为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贡献智慧,打造环资审判协作川陕甘经验。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阳在致欢迎词时表示,四地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理念高度一致,成为了志同道合的好友、同伴,我们将携手与共,为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司法保护助添法治护栏

教育部长江学者、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左卫民,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侯国跃,广元、陇南、汉中、宝鸡等地中院分管院领导、业务庭长、协作法院下属各基层法院院领导、业务庭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