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发布公告,四川省2020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455014万元,其中,中央294459万元,省级160555万元,广元共获得21965万元。扶贫发展支出方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广元市14550万元,其中,利州区90万元、昭化区2370万元、朝天区2065万元、旺苍县2155万元、青川县2050万元、剑阁县372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发布公告,四川省2020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455014万元,其中,中央294459万元,省级160555万元,广元共获得21965万元。
扶贫发展支出方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广元市14550万元,其中,利州区90万元、昭化区2370万元、朝天区2065万元、旺苍县2155万元、青川县2050万元、剑阁县3720万元、苍溪县210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广元市7220万元,其中,利州区454万元、昭化区604万元、朝天区560万元、旺苍县1091万元、青川县666万元、剑阁县1853万元、苍溪县1992万元。
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广元市95万元。其中,利州区38万元、青川县57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支出方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剑阁县100万元。
那么,这些财政扶贫资金将咋用?用于哪些地方呢?根据公告,省级扶贫发展资金,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