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优化审批程序。对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一般政府投资、一般社会投资等6类项目单独编制审批流程,实行9个部门联合办理、联合图审、联合验收、联合测绘,清理保留交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等55项涉审事项,最快40个工作即可办结。今年以来,已推动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11个,总投资达30余亿元。⑵优化管运程序。将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平台在线管理,动态监管项目人员组成配备、履职等情况,系统将自动“锁定”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锁定”后限制前者可接项目1个、后者可接项目3个,项目验收合格后可解锁,有效保障项目按时按质竣工。今年以来,竣工验收13个项目,实现新增投资16亿元。⑶优化保证程序。取消工程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通过担保保函代替,只收取施工方招标、工程质量2项保证金,分别由区住建区、项目建设方收取,项目建设质量验收合格、无拖欠工资等行为可申请退还,最大程度放宽保证限制。今年以来,已有10个项目缴纳保证金500万元,返还保证金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