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座谈会,就《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广泛听取立法咨询专家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一级巡视员苟英明主持会议。
为加强红色革命遗址遗迹的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年6月,我市
6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座谈会,就《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广泛听取立法咨询专家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一级巡视员苟英明主持会议。
为加强红色革命遗址遗迹的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年6月,我市正式启动《条例(草案)》立法工作,12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拟于2020年8月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条例(草案)》按六章四十一条设置,分别为“总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法律责任、附则”。
会议就《条例(草案)》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作了介绍。与会人员围绕《条例(草案)》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积极讨论,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内容涉及职责划分、保护规划和经费、利用原则、教育活动等诸多方面。
会议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要把《条例(草案)》制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梳理座谈会意见建议,逐字逐句加以研究,在立法中尽量采纳和吸收,并结合我市实际,在不抵触上位法的原则下,在法规制度设计方面,充分体现广元特色,切实把《条例》制定成管用、实用之法。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任利国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