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27日至11月22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广元市进行了巡视。2024年12月27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广元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市委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自觉行动,深入贯彻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市委坚持把省委巡视整改作为政治忠诚的重要检验、深化自我革命的具体行动、体现广元担当的必然要求,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迅速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广元市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坚持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及省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等制度规定融入日常工作,把准方向要求、领会精神实质,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市委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扛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及时调整成立市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有关市领导担任副组长或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转,构建起市委统揽全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办督办调度、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从7个方面细化明确各方责任,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系统化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细化工作措施抓整改。市委自觉从政治高度把握问题、剖析原因,深入研究整改措施,切实完善思路办法,标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聚焦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针对性研制277条整改措施,形成整改落实方案,统筹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同时,细化明确18位牵头市领导、25个牵头单位、26个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每个问题都有一个整改方案、一组工作力量。
四是深刻检视剖析抓整改。市委坚定落实集中整改期内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硬性规定,于2025年1月26日组织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对标党章和党内法规,深刻反思、全面查摆,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增强党性、勇于担责敢于创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并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深刻剖析检视、提出整改措施,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整改落实。
五是强化过程管控抓整改。市委坚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跟踪问效,严格质量把控,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常态调度机制,每周调度梳理、每月汇总反馈,全程掌握整改进度,先后形成巡视整改调度报告6期。建立督导会商机制,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2025年度督查检查计划,并围绕古树名木保护、农村供水保障、环保问题整改等巡视反馈问题,组织开展暗访督查;先后组织专题会商10余次,发出整改通知、工作提示等20余期。对照销号标准,研究建立自评审核机制,构建起责任单位初评、牵头单位自评、巡视整改办把关、牵头市领导审核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全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六是深化标本兼治抓整改。市委将制度建设贯穿巡视整改始终,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制度,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常态长效。结合巡视反馈具体问题整改,制发《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5年重点任务安排》《健全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离任交接和养护管理制度的通知》《构建干部监督贯通融合工作体系的实施办法》《建立刑事司法联席会商机制的实施办法》等93个制度,修订完善《广元市纪委监委联动办案片区协作工作方案(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4+N”系列医疗质量内控制度》等18个制度,全力补齐工作短板漏洞,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高效运行。
(二)市委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书记何树平坚定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负总责、负首责,坚持以上率下亲自抓、抓具体、抓到底,务实推进巡视整改见行见效。
一是主动带头抓学习。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根本遵循。持续深化“第一议题”学习,推动市委常委会会议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常学常新、入脑入心。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从学习抓起、从思想改起。先后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13次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集体学习领会。
二是高位部署抓落实。坚持提高政治站位部署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高效落实。2024年12月31日,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第138次会议,研究审定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广元市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2025年1月16日,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第143次会议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对高质量开展巡视整改作出安排部署。每月审阅整改推进情况,作出批示4次,常态督促各责任市领导、责任单位始终动真碰硬整改,以扎扎实实的行动、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全面彻底整改。
三是领衔挂帅抓示范。持续强化“头雁效应”,担任市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明确6位市委常委任副组长,相关市委常委、副市长和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作为成员,形成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强有力的带动和引领效应。坚持主动担当担责,牵头负责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指出的“古树名木管理不够理想”1个问题,巡视反馈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得还不牢”“未制定本地区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到位”3个问题的整改工作,示范带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
四是身体力行抓整改。坚持运用专题会议研究、现场督导调研等多种方式,亲自协调重点环节,督导推进整改工作。先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5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2次,听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汇报,先后组织召开全市工业领域重点产业专班调度会等专题会议10余次,细化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各阶段工作。坚持深入一线督导调研巡视整改工作,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业产业发展、创建本科院校、化解农村供水困难等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办公督导推进20余次。牵头开展招商引资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围绕铝基新材料、现代物流、新能源等产业发展及时开展招商引资活动10余次,全力推动巡视反馈的工业经济提质增效成效还不明显等问题整改。
二、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
(一)指出问题:一些地方生态红线底线意识还不够强。广元市对古树名木的管理效果不够理想,部分古树名木生长环境较差、长势不良。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县(区)开展普查“回头看”,对生长环境较差、长势不良的古树相关信息进行再核实。二是根据普查“回头看”核实结果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立工作台账。将生长环境较差、长势不良的1068株纳入2025年古树名木救护项目。三是开展生长环境改造和病虫害防治。全市生长环境较差、长势不良的1068株已全部完成救护。四是严格落实《广元市林长离任交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将古树名木保护情况纳入市级林长离任交接重要内容,将古树名木数量及生长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健全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离任交接和养护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县(区)各级林长离任交接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截至目前,县乡层面已有序交接24次。五是严格落实“一树一人”常态巡护,签订日常养护责任书(护林员协议)2438份,实现全市古树名木常态巡护全覆盖,目前暂无新增濒危衰弱古树需救护。六是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切实做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结合植树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施行日、古蜀道徒步游等活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3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通过抖音、微博等新媒体,推送古树名木保护宣传信息100余条,阅读量达30万余次。
(二)指出问题:一些地方新兴产业发展缓慢。广元市提出培育铝基新材料、硅基新材料等先进材料产业,目前都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市场需求不相匹配。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招商引资。制定铝基、硅基新材料招商引资“六个一”相关资料,印发铝基、硅基新材料产业2025年度工作要点、招商引资工作要点,督促各县(区)和专班成员单位对照落实。持续加强向国省层面有关部门对接汇报,积极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建材玻璃研究院等行业机构深度合作,举办专题推介会7次,签约山东钰瑞年产10万吨铝板带等项目。二是全力发展铝基新材料产业。推进弘昌晟技改升级,制定《广元弘昌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技改升级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九华明坤汽车零部件等12个项目已竣工投产,青川智隆新材料年产10万吨再生铝生产加工等8个项目开工建设;印发实施《广元市打造川陕甘渝铝交易中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和《广元市打造川陕甘渝铝加工中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铝交易中心、铝加工中心、铝物流中心”加快建设。三是全力发展硅基新材料产业。积极与凯盛科技、通威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进行沟通对接,新签约芯泰科技金刚石元器件生产线等项目,新开工剑阁智能高端日用玻璃制品全产业链等项目3个,新竣工虹禾晶年产高档玻璃酒瓶生产线智能化改造等项目4个,通威光伏工业硅(一期)项目全面投产。
(三)指出问题: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广元市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滞后,群众用水难、水质差、水价高的问题长期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谋划启动一批骨干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巡视期间印发《广元市农村供水保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实施水源优化配置、水厂补点强链、管网联网提能、运营服务能力提升4大行动,细化重点任务清单,推动全市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建立2025年农村供水工程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项目清单,各县(区)编制完成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各县(区)共落实投资计划3.65亿元,用于农村供水水源、水厂、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制水工艺改造提升,现已完工项目72处、完成投资2.24亿元,同时坚持每月分类调度项目进展,确保快速有序推进。二是建立健全机制,着力解决用水难问题。部署做好农村供水保障问题常态化监测工作,指导各县(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隐患排查动态监测机制,今年以来共监测发现并整改问题14个。完善全市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全面做好人力、财力、物力等要素保障,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启动应急水源44处,调水88.76万立方米,铺设管网195公里,启用应急水泵113台(套),拉水送水9600余车次,有效应对今年严重旱情影响,确保了农村地区供水稳定。三是开展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农村供水水质差的问题。水利、卫健等部门充分联动,邀请省级专家进行授课,开展水质监测检测业务培训,市、县共开展培训10次,累计培训340人次;完成枯水期供水水质检测监测取样476份,水质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规模化供水工程水质化验室以及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应配尽配。建立水源保护区、并划定水源保护范围,供水运行单位常态加强对水源巡查和水质检测,建立水源巡查和水质检测台账。四是实行政府补贴,着力解决农村供水高水价问题。剑阁县、苍溪县、朝天区等高水价地区农村供水水价有效降低。同步组织旺苍、青川、利州、昭化等4个县区开展自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同时,全市开工管网延伸改造工程176公里,进一步减少输水损失,扩大供区覆盖人口,降低制水成本。
三、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2023年7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元考察翠云廊期间作出“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的重要指示,市委作出加强蜀道翠云廊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的决定,但在推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落实保护措施、强化要素保障方面还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推进落实责任。市委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专题督办会议研究部署古树名木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等专项工作。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作推进组2025年度工作清单》《2025年古树名木保护重点任务清单》《广元市古树名木保护责任清单(修订)》,压紧压实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责任,每月调度推进落实情况。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古树名木保护方面,健全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离任交接和养护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县(区)各级林长离任交接工作。依托植树节、古蜀道徒步游等活动,动员45.89万名群众参与古树名木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方面,建立健全《广元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压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常态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完善非遗文化传承人动态管理制度,开展广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2024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管理工作,加强非遗文化保护传承,2025年2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成立四川蜀道文化研究会,完成《解读武则天诗歌》收集整理和《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从广元出发长征》编撰,开展第十二届剑门关文学奖征文、第四届青少年书画传习大会等赛事。加大文化遗产宣传推广力度,举办“非遗贺新春·欢喜过大年”、女皇故里彩灯会等活动,组织白花石刻、麻柳刺绣等69种非遗产品在国家非遗馆展示展销。大力推动文物资源转化与活化,开发武则天透卡等文物文创产品9款,推出《针线缝山河》等“大思政”课程,协同省文物局完成《蜀道(金牛道)文物主题游径建设方案》编制,该游径被推介为2024年度全国优秀文物主题游径十佳案例。三是强化督办落实。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梳理具化为8个方面、38项任务、181个项目,制定“三张清单”,常态化开展督促指导、工作调度,形成督查专报4期。
(二)反馈问题: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压得不实。
1. 苍溪县、利州区未将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晰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召开全市古树名木保护专题会议,制定《广元市古树名木保护责任清单(修订)》,进一步明确各县(区)和13个市级部门的保护责任,督促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保护工作。二是落实市级财政古树名木保护经费。市本级和各县(区)将古树名木保护经费759.58万元纳入财政预算。
2. 全市16858株古树名木中,有部分生长环境较差、长势不良。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县(区)开展普查“回头看”,对生长环境较差、长势不良的古树相关信息进行再核实。二是根据普查“回头看”核实结果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立工作台账。将生长环境较差、长势不良的1068株纳入2025年古树名木救护项目。三是开展生长环境改造和病虫害防治。全市生长环境较差、长势不良的1068株已全部完成救护。四是严格落实《广元市林长离任交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将古树名木保护情况纳入市级林长离任交接重要内容,将古树名木数量及生长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健全落实古树名木保护离任交接和养护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县(区)各级林长离任交接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截至目前,县乡层面已有序交接24次。五是严格落实“一树一人”常态巡护,签订日常养护责任书(护林员协议)2438份,实现全市古树名木常态巡护全覆盖,目前暂无新增濒危衰弱古树需救护。六是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切实做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结合植树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施行日、古蜀道徒步游等活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3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通过抖音、微博等新媒体,推送古树名木保护宣传信息100余条,阅读量达30万余次。
3. 青川县三锅镇民兴村古柏未进行救护复壮,长势衰弱。
整改情况:一是将青川县三锅镇民兴村古柏纳入2024年中省财政资金支持青川县一级古树抢救复壮项目,通过增扩树池、埋入复壮管道、覆盖营养土、拆除影响生长的房屋和挡墙等措施,完成民兴村古柏救护工作。二是督促青川县对全县濒危衰弱古树进行全面核实,并积极筹措资金,完成救护复壮。
4. 剑阁县翠云廊南段部分古柏根部土壤流失、有的倾倒。
整改情况:一是对翠云廊南段古柏开展全面调查,对根部裸露或主干倾斜的古柏分类建立台账。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将152株根部裸露或主干倾斜的古柏纳入中央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蜀道翠云廊古柏保护项目进行救护。三是加强日常巡护。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十九条措施》相关规定,县乡村三级林长和护林员认真开展巡护。四是举一反三救护。对剑阁县境内除南段外其他地区古树名木开展全面调查,将62株根部裸露或主干倾斜的古树,纳入2025年救护项目,已全部完成救护。
(三)反馈问题: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力不够。
1. 对蜀道文化、三国文化、红色文化等本地特色历史文化研究、挖掘和宣传不到位,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部署开展2025年度第一次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重点聚焦盗窃盗掘、法人违法、火灾事故等风险,5月开展2025年第一轮文物保护单位巡查检查。全面摸排全市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实施情况,完成2025年度公告公示信息更新工作。制定《广元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压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全力推进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建设,木门会议旧址安防工程、广善寺修缮项目已完工待验收,红四方面军马鞍山纪念馆整体提升项目完工,并于2025年1月开馆,昭化区太公山红军遗址群陈列馆整体提升项目展陈大纲已通过市级评审。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展广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2024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管理工作,已完成县(区)推荐申报和专家评审工作,2025年以来推荐6人入选第八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人入选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三是成立四川蜀道文化研究会,完成《解读武则天诗歌》收集整理和《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从广元出发长征》编撰,完成第十二届剑门关文学奖初评,举办第四届青少年书画传习大会,我市6名学生、2个教学课例在省级决赛中获奖。四是加大文化遗产宣传推广。围绕2025年春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举办“非遗贺新春·欢喜过大年”2025年迎新春沉浸式广场文化活动、女皇故里彩灯会、“博物馆里过大年”、2025年广元女儿节暨欢乐文化周、古蜀道徒步游非遗产品展示展销等活动250余场次,组织白花石刻、麻柳刺绣等15个非遗项目69种非遗产品在国家非遗馆专场展示展销,白花石刻、广元窑亮相第二十一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并与8家省外参展商达成意向合作,签约金额800余万元。
2. 全市丰富的文物资源转化、活化仅限于蜀道上几个重要景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面调查。对全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实地调查和信息采集,明确各类文物的特点、分布、保存状况和开发潜力,建立文物资源数据库。召开广元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持续开展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截至目前,全市收集新发现文物线索269条,完成新发现文物现场采集调查227处、系统信息填报207处。二是制定全市文物资源转化与活化规划。通过市场调查方式确定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作为规划编制实施单位,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全力推动文旅融合。完成皇泽寺透卡、武则天透卡、持莲观音像冰箱贴等9款文物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积极开展文物主题研学活动,今年以来开展主题研学活动12批次,推出《针线缝山河》《錾刻在石头上的红色宣言》等一批“大思政”课程。推进蜀道文物主题游径规划建设,完成《蜀道(金牛道)文物主题游径建设规划》编制,并在2025全国徒步大会(四川广元站)暨古蜀道徒步游活动上对外发布,该游径被国家文物局、文旅部、国家发改委推介为2024年度优秀文物主题游径十佳案例;“雄关古道·经纬中华—大蜀道上的天地人与中国精神”特展获得第二十二届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优胜奖,“聚力守护翠云廊千年瑰宝·赓续蜀道文脉”项目获评2024年度全国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佳案例。完成天马山摩崖道教造像乡村石窟文化微景观试点建设并通过省级专项评估,实现对外开放。四是加快推进文物修缮、保护项目建设。昭化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保护修缮、广善寺保护修缮项目已完工待验收;红四方面军马鞍山纪念馆整体提升项目已完工,并于2025年1月开馆;全面完成皇泽寺摩崖造像数字化保护项目57个龛窟数据采集;松盖村陈家大院保护修缮项目完成预算清单编制和挂网招标需求论证公示;剑州文庙保护修缮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90%;蜀道博物馆钢结构主体工程完成54%;市博物馆迁建项目已开工建设,争取到位专项债资金4000万元。
3. 因资金保障不力,16个国家级传统村落和137处历史建筑的修缮保护工作难以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传统村落方面,对全市国家级传统村落现状开展全面摸排,建立16个传统村落待修缮保护工作台账,2025年计划完成14个,2026年计划完成2个。历史建筑方面,对全市137处历史建筑现状进行实地摸排,建立历史建筑待修缮保护台账,其中,103处历史建筑基本完好;27处历史建筑需逐年实施修缮保护,2025年计划完成15处,2026年计划完成7处,2027年计划完成5处;7处已灭失历史建筑依规按程序撤销。二是组织实施修缮保护工作。传统村落方面,各县(区)已完成16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修缮保护工作方案编制。截至目前,已开工实施14个。历史建筑方面,相关县(区)均已印发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工作方案,明确修缮保护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同时,督促各县(区)通过财政补助、争取项目等多渠道落实修缮保护资金,按照修缮保护工作方案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4. 93处国、省两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有36处未安装监控设备。
整改情况:一是摸排建立国、省两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未安装监控设备点位台账,筹集资金89.3万元,对93处国、省两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覆盖安装监控设备,并完成联网工作。二是印发《广元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文物安全责任,细化安全巡查要求,明确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一次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在县(区)文管所(文保中心)落实专人负责监控设备管理,有效加强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
(四)反馈问题:市委推动司法机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力不够,审判和检察机关的效能发挥不够好,群众对司法公正满意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部署推动。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5年度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召开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二是分层分类开展政治轮训。制发《2025年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重点工作方案》,市委政法委牵头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全市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市政法干警参加《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政法大讲堂3期,全市政法单位通过党组(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推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轮训40余场次。三是修订完善制度机制。修订完善《中共广元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健全集体学习、请示报告、委员述职等制度,确保司法机关在党委领导下依法行权履责。四是强化业务素能培训。针对效能发挥、公正司法短板和薄弱环节,市法院汇编“淬芸”讲堂讲义,举办“淬芸”青年座谈研讨3期、素能提升系列主题活动3期、讲堂培训会6期,创作红色经典诵读短视频3个;市检察院举办“成长·追赶”课堂5期;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专题培训;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暨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天府入企码”试运行专题部署会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与指导,切实提高办案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质效。五是做实判后答疑和信访化解。落实专人负责核查发改案件是否完成判前沟通工作,对未完成的及时督促提醒,定期通报判后答疑情况,针对性提出要求。今年以来全市法院进行刚性答疑183件、倡导性答疑2348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0%以上。组织对上轮巡视以来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行全面起底,对长期反映未解决、同一诉求反复反映的信访案件,逐一明确包案领导、研究制定化解措施,逐步推动解决。
(五)反馈问题:审判机关判决质效不高。
1. 2023年,全市生效裁判被发改率、案件终本率等部分指标在全省靠后。
整改情况:一是按季度开展司法数据会商,研判案件质量,召开2025年度司法数据会商会2次,研判案件质量情况,提出提升案件质量举措9条。二是针对发改频率较高的热点案由和申诉申请再审案件,进行案件质量分析和专题调研分析,形成专题调研分析报告。完成2024年度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分析,审判质效达标率100%,位于全省前列,并在全省法院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上作交流发言。三是持续推动全市法院终本案件管理团队实质运行,组建全市终本案件单独管理团队,对全市终本案件进行全面核查,建立历史终本案件库案件台账。2025年1月至8月终本案件共出清1274件,首执案件终本率13.4%。
2. 存在案件因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被发改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交叉评查。对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逐案开展交叉评查,对存在审判质量问题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四类案件”监管与案件阅核制度,截至目前,已纳入“四类案件”监管63件,实质化监管率100%;全市法院院庭长对8514件案件进行阅核,占已结案件数17388件的48.96%。三是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开展交叉评查,2025年1月至5月开展交叉评查2批次。四是严格执行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要求,对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情况进行督促提醒并定期通报。2025年1月至5月,市法院关联案件检索率100%,类案检索率100%。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优势,先后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45次,讨论案件65件,确保案件统一裁判尺度。积极推动案例库与法答网适用。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5个典型案例入选最高院案例库,13条问答获评最高院、省高院精品问答。
3. 在沈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生效裁判处理不当。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30日裁定该案进入再审。二是将该案纳入“四类案件”监管,并依法妥善审结案件。三是完善发回重审案件跟踪指导机制,印发《关于加强民商事二审发改案件监督管理的工作意见》,明确对发回重审案件进行指导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审判监督与管理。
(六)反馈问题:检察机关履职能力不强。
1. 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质量不高,2022年提出量刑建议后调整的达22.3%。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基层院对2022年以来调整量刑建议案件开展专项分析,形成《2022年以来全市作出调整量刑建议案件的分析报告》,从调整原因、程序履行、产生影响三个角度进行深入剖析,检察机关作出的调整量刑建议均保证案件结论的正确性、效力性。二是加强对下指导,印发《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刑事案件指导定点包片责任实施方案》,划分3个片区,明确定点包片工作组和责任人,从“目标导向、职责内容、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对口指导工作,并明确“对量刑建议有误、失准的案件,由各片区组长牵头及时指导调整;对办理普通、重大、职务、经济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经常性出错的检察官,由市检察院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教育,必要时向基层院党组提出反馈建议”等纠错纠偏程序。三是2025年2月10日、4月23日先后在全市刑检工作会议上,组织集中学习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引导全市刑检部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准确适用量刑规则,并编制《新颁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编》《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汇编》,印发至全市刑检部门每一名办案人员,确保办案人员在量刑时全面把握、精准量刑。四是加强重大疑难复杂或量刑建议有争议的案件办理,2025年以来,市检察院累计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46次,对73件案件的法律适用、证据把握、处置实体与程序等焦点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就23件案件提请院检察委员会审议研究,确保依法准确适用法律;同时,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办案系统中设置相关功能,实现对《量刑建议书》《量刑建议调整书》的双层审签,确保量刑建议质量。五是健全完善检法联席会议机制,市检察院会同市法院召开刑事检察司法联席会议,并印发纪要对重大敏感、新类型案件实行判前沟通和告知的制度;建立刑事司法联席会商机制和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规范联席会议和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的程序、内容、形式。6月9日,市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就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工作进行专题授课,全市两级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办案人员共82人参加培训,最大限度减少因法律认识不一而产生的量刑分歧。
2. 办案效率不高,全市刑事案件平均结案时长连续3年高于全省平均值。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近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刑事案件,排查出未办结一审公诉案件15件、案件质量评查等其他类案件31件,其原因均为“案件已办结未及时结束流程”。市检察院建立销号清单逐案督促结束流程,目前均已审结。2025年一季度,全市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审结时长73.13天,远低于全省平均时长(139.4天)。截至目前,全市一审公诉案件平均结案时长69.23天。加大公检法协作力度,2025年以来对11件案情复杂案件,市检察院、市法院、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4家共同会商14次,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4件,提前介入2件,其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二是对2025年以来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27件案件及非羁押案件进行系统筛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未发现影响办案效率的问题。针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的非共同犯罪案件,制定《关于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健全完善简案办理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从工作原则、办案责任、专业化组织、多方协同等方面加以规制,并通过定期通报流程监控、办结时限等,倒逼检察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办理案件,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各基层院全覆盖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均采用“派驻+轮值”实质化运行,把案件质量端口提前至侦查阶段。2025年以来检察机关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49件次,提出继续(补充)取证意见70人次、检察意见15条。依法用好自行补充侦查和退回补充侦查手段,2025年以来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18件30人,退回补充侦查89件292人,对48件案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案件均已提起公诉),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件次、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7件次,纠正漏捕漏罪漏诉17人。四是探索繁简分流办案模式,制定《关于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健全完善简案办理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将“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交通肇事犯罪、单人3次以下盗窃犯罪等案件纳入“简案优质办”,基层院可将符合条件的其他简单类型刑事案件纳入适用范围;开展简案专业化办案观摩活动,组织基层院刑事检察部门办案人员观摩利州区检察院简案专业化办案工作区、简案集中庭审,并进行集中观摩评议。强化案件细办督办,2025年以来,办理疑难、敏感等类型案件2件,基层院1件敏感案件由市检察院专人全程跟进督办。五是对2025年以来超过45天未办结的132件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市检察院对超45天未结刑事案件建立动态台账、重点盯对督促,未发现“散、拖、慢”问题。严格落实案件办理期限预警机制,依托业务系统,实行周通报,对即将超期的案件进行提醒和督办,截至目前无超期案件。
3. 民事、行政检察案件“三个月内结案率”低,2024年1月至8月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结案率低于全省均值。
整改情况:一是精准化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质效。召开第28次和第30次检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分析研判2024年和2025年第一季度办案质效,通过分析研判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督促业务条线和县(区)检察院整改落实;召开全市民事行政检察第一季度重点案件研讨会,通过重点案件研讨,提高民事行政检察队伍专业化素养,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质效。二是全面开展民事行政案件清理和积案攻坚。成立民事行政积案清理攻坚小组,对三个月未办结案件逐案开展清理工作,共计清理民事案件25件、行政案件3件,目前均已办结。截至今年6月,广元检察机关民事案件三个月结案率为43.24%、同比提高17.66%,行政案件三个月内结案率50%、同比提高33.33%。三是一体推进案件管理、业务管理、质量管理,明确院领导负责分管条线办案质效监督、指导、把关,办案部门负责案件审批、程序管控和办案质量、效率管理,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流程监控、案件预警。2025年以来,共发布涉民事行政检察流程监控3次、涉民事行政案件到期预警提示5次,其中提示民事行政即将到期案件5件,均已按法定程序处理。同时,借鉴省检察院繁简分流办案经验,优化办案模式,提升办案质效,通过简案快办模式办结案件57件,对9件拟提请抗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市县两级同步审查,提请抗诉9件,改判2件。
4. 市检察院有3件民事监督案件超过1年未办结。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评查分析。承办检察官对3件案件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二是依法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针对因中止审查导致办案时长过长问题,民事检察部门组织办案检察官等开展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中关于中止审查情形等内容的学习,要求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对发现符合中止审查情形的案件,及时报告并依法中止审查。2025年以来,办理的民事案件中暂未发现符合中止审查情形的案件。三是加强沟通联系。法检两院先后开展重点案件研讨2次,会商解决重点案件2件,组织同堂培训3次,培训课程重点聚焦行政争议复议化解主渠道建设、共同推进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复议预防与实质性化解、推进不动产领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主题,切实提升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能力。四是举一反三。对信访矛盾突出、有重大社会影响等可能造成办案时长延长的案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开展案件会商研判,提高办案质效。
(七)反馈问题:司法信访矛盾化解不佳。
1. 法院系统涉法涉诉信访量占比较多,主要反映对法院判决裁定不服、执行不力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一地办”平台。全覆盖完成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广元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系统”,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组织对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分类化解。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县乡两级通过“一地办”调解矛盾纠纷709件,调解成功693件,有力提升社会矛盾前端治理成效。二是创新建立集中接待、受理、答复的市涉法涉诉信访接待中心,制定《市涉法涉诉信访接待中心工作方案》,并实质化运行,集中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第三方律师等力量共同会商群众反映问题,解决群众诉求。三是开展涉诉矛盾纠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涉诉矛盾纠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在办案件进行动态评估,提前预测预警防范。四是开展疑难复杂案件交叉执行、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严格落实交叉执行全流程工作要求,市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交叉执行工作的通知》,聚焦小标的涉民生案件、带财终本案件、重复信访案件三类重点案件开展交叉执行。通过“蜀道亮剑”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有效推动“查人找物”协作机制高效运行,共执行案件2375件,执行到位金额3167万元。
2. 本轮巡视收到司法类信访件较多,主要涉及不服法院判决等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领导包案推动信访化解工作。扎实做好省委巡视组交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排查梳理尚未息诉息访的省委巡视组交办件,持续推进领导包案化解,做好释法明理、教育疏导工作。二是开展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部署开展全市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攻坚行动,将35件突出问题事项纳入集中化解攻坚,逐案确定包案领导,研究化解措施并推动化解。三是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严格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规范12309平台运行,完成对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室改造。202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接收信访405件,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办理148件,均按办理时限完成回复;对其余257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区分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超过申请检察监督期限等不同情况,分类依法依规处置。四是以案释法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在广元广播电视台开办《法治广元》节目4期,采取以案说法方式,强化执法司法普法教育,引导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八)反馈问题:粮食安全基础夯得不牢。
1. 全市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有部分不能有效灌溉。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整改问题。各县(区)对高标准农田专项整治排查整治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建立整改台账,已全部完成整改。对新发现的问题,建立包括田块坐标、施工方、管护方等信息的整改台账。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水源工程方面,争取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74个,争取重点山坪塘整治项目46个。高标准农田方面,争取全省第三批整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县(区)2个;争取苍溪县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争取2025年剑阁县提前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坪塘整治、灌区续建配套和高标准农田等项目,不断增加有效灌溉面积。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印发《广元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局际协调机制组建方案》,明确主要任务、组成人员、运行机制等内容,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完善《广元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细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新增鼓励社会各方参与设计、建设、验收和管护等内容;严格执行《广元市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十三条措施》《广元市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质量管理六条措施》,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各县(区)坚持项目设计实地化、施工监管全程化、验收管护专业化,确保方案务实、质量达标、资金安全、群众满意。
2. 朝天区中子镇、昭化区卫子镇、剑阁县龙源镇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不同程度存在山坪塘漏水、土层和耕作层厚度不达标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剑阁县龙源镇金山村土层厚度和耕作层厚度不够、无水源等问题,对耕作层厚度不够地块进行土壤回填;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对堵塞的排灌渠系进行疏通,加装蓄水池进水渠道和排水口;对项目质量问题进行责任倒查,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二是针对昭化区卫子镇肖家寨村山坪塘漏水和道路厚度不达标问题,对山坪塘1个漏水点采取治漏措施,已正常蓄水;按照设计要求,对道路厚度不达标的路段进行拆除并重新浇筑混凝土;对项目质量问题进行责任倒查,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三是针对朝天区中子镇宣河村、旭光村耕作层砂石较多和无耕作层问题,按照设计要求,对砂石全部清除,对土层厚度较薄的地块进行土壤回填,改善耕作条件;对项目质量问题进行责任倒查,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剑阁县、朝天区制定高标准农田相关管理管护办法,健全项目申报、储备、审批、实施、验收、管护等方面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
(九)反馈问题: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风险隐患。
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风险隐患。阵地管理存在漏洞和盲区,市、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还有错敏信息未及时清除。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有害信息清理整治。全面排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错敏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加强错敏信息督促整改。按月出具各级政府网站检查报告,每季度对网站和新媒体管理情况进行通报。二是推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查漏补缺。实施“清朗”“清风”系列专项行动,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印发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提示函。对新闻媒体单位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含运维情况检查),邀请国家安全中心四川分中心对县(区)融媒体开展网络安全现场检查,未发现违规运维情况。三是加快意识形态领域机制体制建设。定期对各类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和提示预警,对重点领域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进行督促。制定2025年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对市级有关部门及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督查。
(十)反馈问题:化解农村供水和交通基础设施欠账有差距。
1. 用水难、水质差、水价高的状况改善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机制,着力解决用水难问题。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问题常态化监测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隐患排查动态监测机制,今年以来共监测发现并整改问题14个。完善全市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全面做好人力、财力、物力等要素保障,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启动应急水源44处,调水88.76万立方米,铺设管网195公里,启用应急水泵113台(套),拉水送水9600余车次,有效应对今年严重旱情影响,确保了农村地区供水稳定。二是开展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农村供水水质问题。水利、卫健等部门充分联动,邀请省级专家进行授课,开展水质监测检测业务培训,市、县共开展培训10次,累计培训340人次;完成枯水期供水水质检测监测取样476份,水质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规模化供水工程水质化验室以及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应配尽配。建立水源保护区、并划定水源保护范围,供水运行单位常态加强对水源巡查和水质检测,建立水源巡查和水质检测台账。三是实行政府补贴,着力解决农村供水高水价问题。剑阁县、苍溪县、朝天区等高水价地区农村供水水价有效降低。同步组织旺苍、青川、利州、昭化等4个县区开展自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同时,全市开工管网延伸改造工程176公里,进一步减少输水损失,扩大供区覆盖人口,降低制水成本。
2. 千吨万人供水工程配备水质化验室和集中供水工程中配备净化设施未按要求应配尽配。
整改情况:全市共落实央省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乡村水务资金3121万元及市财政资金800万元,充分保障全市千吨万人供水工程配备、水质化验室提升,以及集中供水工程配备、净化设施改造。目前,全市规模化供水工程水质化验室以及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应配尽配。
3. 苍溪、剑阁、朝天部分地区水价偏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苍溪、剑阁、朝天完成高水价摸排调研和成本测算,制定了农村供水水价调整方案。同步组织旺苍、青川、利州、昭化等4个县区开展自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二是借鉴农村供水“昭化模式”,采取供水成本政府补差的方式,全面降低水价。剑阁县、苍溪县、朝天区等高水价地区农村供水水价有效降低。全市开工管网延伸改造工程176公里,进一步减少输水损失,扩大供区覆盖人口,降低制水成本。
(十一)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有差距。
1. 医疗领域非必要检查、串项收费等行为依然存在,轻症入院、分解住院现象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内控制度。印发《患者入院标准评估制度》《医学检查检验互认制度》等4个内控制度,督促指导各县(区)和各医疗机构完善“4+N”系列医疗质量内控制度。全市29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已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等8大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医疗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并通过市县联动方式对百门诊住院率、轻症入院、分解入院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和医务人员实施通报约谈、扣减绩效等处理。截至目前,全市8项医疗质量关键指标同比实现“7降1升”〔参保住院率下降9.48%、百门(急)诊入院率下降9.06%、门(急)诊次均费用下降1.48%、住院次均费用下降0.14%、检查检验收入下降4.62%、药占比下降4.09%、耗占比下降3.24%、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上升4.79%〕,有效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开展“整顿医疗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两个专项行动,对检查发现的非必要检查检验、违规收费等628个问题进行通报,并已限期完成整改。二是持续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印发《关于2025年第一批新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构的通知》,明确2025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扩容增项目标任务和质量控制标准要求。建成影像云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全市29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现线上线下互认,互认项目总数161项,实现跨区域、跨机构检查检验信息调阅、共享、互认。印发《医学检查检验互认制度》《重复医学检查检验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加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质量控制。三是强化培训提能。组织召开全市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业务培训会,对全市各级卫健主管部门、医疗机构持续开展分层级培训,重点解读基金使用法律法规政策框架、医保基金监管形势,深入分析串项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问题清单及案例,全面提升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水平。四是建立健全收费监督机制。印发《广元市医疗机构收费管理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监督管理机制,督促指导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完善收费内控制度。开展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专项行动,发现不合理检查、违规收费等问题49个,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利用LED屏、公示栏对收费项目、价格、规格等相关情况严格进行公示。五是开展高住院率治理专项行动。召开杜绝轻症入院、分解入院专题工作推进会,在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住院率治理专项行动,对发现的轻症入院、非必要检查检验等149个问题进行通报,并已限期完成整改。印发《广元市医保绩效指标专项治理考核细则》,明确将百门诊住院率与医保基金结算额挂钩。截至目前,全市职工、居民参保住院率分别为13.45%、13.81%,同比下降6.73%、9.92%;百门(急)诊入院率为4.83%,同比下降9.06%。六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出台《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市属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市属公立医院单列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将公立医院国家、省级绩效考核结果同步运用于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确保医务人员薪酬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收入脱钩。对违规创收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抽检7家市级医疗机构,发现1家民营医疗机构未实现医务人员薪酬与药品等收入脱钩,并已限期完成整改。七是加强医保卫健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卫生健康与医保部门信息共享制度,推动共享医保大数据、卫健“三医监管”大数据异常数据线索,健全重大事项互商工作机制和执法协作工作机制。2025年4月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市本级6家医疗机构和17家(在市卫生健康委)注册医疗机构的疑似问题线索开展核查检查,共发现轻症入院、非必要检查等问题6类49个,涉及金额21940.58元,并已限期完成整改。对检查发现问题较多、涉及金额较高的4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作出检视发言。
2. 2020年至2023年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套取医保基金2046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依规查处套取医保基金行为。采取专项整治、飞行检查等方式,追回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套取的医保基金2046万元;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市1152家定点机构自查自纠退回医保基金3260.52万元,对96家违规医疗机构处罚违约金208.89万元。二是持续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监管专项指导,发现打包收费、多计收费等12类违法违规行为和41家医疗机构的违规问题,解除医保协议16户,公安部门立案9件、批捕13人,累计行政处罚180户,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77份,责令限期整改24家,卫生健康部门立案5件。三是完善基金使用管理制度。督促全市29家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完善基金使用管理制度并进行备案管理;召开全市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业务培训会,对基金使用法律法规政策框架、医保基金监管形势及重点进行解读,对违规问题清单及案例进行分析,推动各县(区)、各医疗机构全覆盖开展政策培训36场次。
3. 2023年全省医疗基金监管综合评价得分全省倒数第三。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基金监管。通过大数据分析,按医疗机构形成违规问题清单,全市1152家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问题168个,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300余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截至8月31日,全市查处违规医药机构465家,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600余万元。围绕药品追溯码开展药品领域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问题检查专项行动,核查追溯码异常线索31条,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解除协议、中止协议处理。印发《2025年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稽核工作计划》,明确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召开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暨业务培训会,提高监管队伍业务能力。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完成国家飞检、省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发现重复收费、过度诊疗等2大类25项问题整改。建立定点机构违规问题协议处理自查自纠机制,组织全市医保系统梳理2024年以来定点机构检查处理情况,全面排查应检查未检查、应处理未处理、已处理未到位等情况,暂未发现检查处理不到位问题。建立贯通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息机制,按规定向纪检监察机关贯通信息138条。按年度调整协议管理内容,将定点机构易发频发的问题纳入协议管理,堵塞医保基金使用漏洞。建立卫生健康与医保部门信息共享、患者入院标准评估、医学检查检验互认、重复医学检查检验审核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杜绝轻症入院、重复检查检验等不规范医疗行为发生。建立广元市医疗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强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三是加强工作对接汇报。经与省级有关部门对接汇报,目前省上已经取消对各市(州)的医疗基金监管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十二)推动创建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还有差距。
1. 硅基新材料等潜力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攻坚年”行动,制定硅基新材料招商引资“六个一”相关资料,印发硅基新材料产业2025年度工作要点和招商引资工作要点,持续保持与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以及四川大学等行业科研机构、协会和高校沟通对接,及时掌握行业最新动态,助力产业招商引资。二是加快项目引建,在安徽等地举办专题推介会3次,签约芯泰科技金刚石元器件生产线等项目,新开工剑阁智能高端日用玻璃制品全产业链等项目3个,新竣工虹禾晶年产高档玻璃酒瓶生产线智能化改造等项目4个,通威光伏工业硅(一期)项目全面投产。三是推动广元建设全省硅基新材料重要基地,持续加强向国省层面对接汇报,经信厅、省能源局出台的《四川省新能源产业链建圈强链工作方案(2025—2027年)》,《四川省新能源产业链建圈强链发展规划(2025—2027年)》,将广元列入全省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协同发展地,支持广元融入全省光伏产业配套,助力广元加快打造以光伏为主要支撑的全省硅基新材料产业重要基地。
2. 破解工业园区发展“瓶颈”办法不多,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力度不够,目前工业园区2.72万亩土地“批而未供”、813亩工业用地低效利用。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全市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研究确定7个开发区主导产业,制定全市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建立园区开发建设台账。1月至7月,全市新增园区开发面积1895亩,新建标准化厂房12.8万平方米;组织旺苍嘉川化工园区基础承载能力提升项目申报第二批专项债,目前已发行专项债3500万元。二是按照国家、省对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开发区整合优化,整合后的开发区批而未供土地基数降低至10309亩。同时,按照自然资源厅下达的2025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不低于25%目标任务,全市完成梳理批而未供清单,建立“一地一策”处置台账。2025年以来,全市供应工业用地49宗3246.67亩,其中在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范围内32宗2810.32亩,批而未供处置比例达27%,已完成年度处置目标任务。三是督促各县(区)积极主动学习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成功案例,综合采用收回、收购、联合开发等方式推动低效工业用地整治,适时更新《广元市低效工业用地清理整治台账》,并每双月向自然资源厅报送进展。目前,813亩工业低效用地,已完成整治561亩,处置率达69%,其余项目正在与企业沟通协商,积极推进整治。
3. 部分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和部分特色产业示范园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高,主导产业不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和村特色产业示范园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立2008年至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和现存村示范园问题台账,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并积极引导社会投入,整合涉农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园区建设和改造提升;按照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分类评价指导标准推进村示范园问题整改。三是修订完善农业园区和村示范园建设指导标准,印发《广元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广元市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全市现代农业园区联农带农质效八条措施》,从园区建设标准、园区管理以及园区联农带农等3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园区发展方向,推动园区提质增效,促进农户稳定增收。
4. 特色产业品牌培育不足,肉牛羊等产业尚未形成区域公共品牌。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现有品牌管理,按照品牌管理办法和申报授权程序,授权使用广元黄茶品牌主体13家、剑门关土鸡品牌主体47家;开展2025年“春茶地理标志保护行动”,我市选送的“苍溪县查处侵犯‘苍溪红心猕猴桃’证明商标专用权案”,作为全省唯一案例入选全国10件“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行政保护典型案例”;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第28届中国(四川)新春年货购物节暨首届四川省脱贫地区涉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海南国际热带水果产业博览会暨春季农产品交易会,举办“游大美蜀道·品广元好茶”宣传推介活动。二是通过公开征集等方式,拟定剑门关系列4个类别集体商标名称,分别是剑门关31类(活牲畜)、剑门关38类(广播、直播)、剑门关黄牛35类(广告、代理)、剑门关山羊35类(广告、代理)。三是提交肉牛羊区域公用品牌(集体商标)注册申请,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剑门关系列4个类别集体商标(剑门关31类、38类,剑门关黄牛35类、剑门关山羊35类)注册申请。
5. 农产品加工企业本地原料供给不足,核桃、食用菌等加工原料部分需从外地采购,对产业发展带动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提升核桃供应能力,朝天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已争取到位省级发改预算内投资,项目一期货物部分已进场施工,工程部分正在挂网,预计9月中旬开标。中子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一期完工,通过农业农村部专家审核评估,二期项目建设已开工;旺苍县普济黄花山、朝天区沙河镇核桃基地成功创建为四川省首批“天府森林粮库”现代产业基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适时指导县(区)开展并完成核桃品种改良、中耕除草、水肥管理、防病治虫等丰产综合管护工作。二是推动食用菌增产稳供,青川县木鱼镇食用菌产业强镇项目(一期)子项目全面开工,已完成11个子项目;指导县(区)加快川东北名特优食用菌产业集群项目(2023—2025年)建设内容,各项建设任务正在推进;在青川县、利州区、昭化区和朝天区引进推广黑木耳段木密植栽培、袋料香菇高层棚架栽培、羊肚菌大田仿生覆土栽培等高效栽培模式3个,截至8月底,全市食用菌产量达2.5万吨,有效提升食用菌供应能力。三是推进合作经营,组织岚晟生物等龙头企业组建食用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多家企业与种养殖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建立购销协议,开展食用菌生产现场技术指导和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召开核桃产销对接座谈会,现场促成10家经营主体达成购销协议。
(十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得还不牢。
1. 上轮巡视以来,市委未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1月16日、1月25日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2024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审议《市委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对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坚持动态收集并及时提醒,2025年上半年市委常委会会议2次专题研究相关工作。
2. 未制定本地区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关于推进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明确相关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制发《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5年度重点任务安排》,细化31项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压实领导责任,明确完成时限。二是每年年初向省委报告上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市委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已于2025年2月7日向省委报送。
3. 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到位。执行“三张清单”等机制不严格。指出问题不及时,农业农村、交通运输领域腐败问题突出,仅2023年就有66人违纪违法。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三张清单”“四责协同”机制。市本级部门(单位)更新制定2025年度党组(党委)主体责任、风险防控责任、监督责任“三张清单”,全覆盖召开2024年度“四责同述”会议。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抄告和提醒制度,结合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向市领导发送工作提示函,提醒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扎实开展政治生态监测预警分析评估。严格落实《广元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生态监测分析预警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对7个县(区)、80个市级部门(单位)换届以来政治生态评估“画像”。三是优化责任落实考评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务目标考核,优化明确2025年3项重点考评指标。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履责不力党组织及领导干部。四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以案促改和系统治理。在交通运输和农业农村领域开展系统治理“回头看”,全面分析评估系统治理成效,出台《广元市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办理提质增效十条硬措施》《广元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广元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18条措施(试行)》等制度,着力堵塞制度漏洞。
4. 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对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监督乏力,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罗剑红违规收受礼金、插手干预执法等行为,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田刚富先后违规违法收受财物等问题,信访举报未有效处置,直到2023年两人才被查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关键少数”监督。印发《2025年度政治监督任务清单》和《“一县(区)一主题、一组一重点”监督任务清单》,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政治监督重点,明确共性任务和个性任务。制定监督检查“三化”矩阵图,明确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措施、标准和具体要求。二是常态开展纪律教育。实施“四新四廉”党纪学习教育工程,搭建常态化“释纪明法”学习平台,组织2024年新提拔县级干部开展“传家风、立政德”主题教育暨廉政谈话,组织2024年以来全市新入职干部开展“青廉·学纪正风”演讲比赛,开展“廉动政能量”政法系统清廉故事演讲比赛,推动廉洁理念入脑入心。印发《2025年全市党风廉政宣传工作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廉洁教育巡讲、巡展、巡演、巡访“四巡”活动,市县乡三级联动开展大接访、大宣讲活动9场次。三是常态约谈提醒。坚持“一把手”带头谈,市委主要负责人在市级领导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市委警示教育会上,与市管干部集体谈心谈话。结合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与各县(区)党政“一把手”谈话,并约谈提醒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关键少数”。四是强化惩治震慑。印发《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委机关重点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办理的工作提示》,全面规范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信访反映、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紧盯“关键少数”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5. 截至本轮巡视,市本级尚有7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零立案”。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召开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会议,印发《广元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若干事项指引》,进一步规范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印发《2025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针对派驻机构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素质培训设置8期培训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出台《2025年市纪委监委“四个专班”工作要点》,明确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求,持续健全纪检监察干部选配、管理、考核等机制。二是做实日常监督。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综合运用列席会议、廉政谈话、开展监督检查等方式做实日常监督。三是强化协作联动。严格落实《广元市纪委监委联动办案片区协作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市本级划分4个协作联动办案片区,统筹使用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干部,有计划推进50名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参与留置案件查办。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绘制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三化”建设“矩阵图”,细化“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工作程序,着力提升派驻机构办案质效。
(十四)反馈问题:一体推进“三不腐”还有差距。
1.“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发挥不充分,2020年以来,虽然开展了医疗、教育领域系统治理,但在被查处人员中,首次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的占比达69.4%,越来越严的氛围尚未形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办案引领强化“不敢腐”。始终保持案件查办高压态势,通过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在办案件挖掘等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集中研判、精准处置,深挖彻查项目建设、药品采购、招生入学等关键环节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二是坚持系统施治推进“不能腐”。持续深化“3223”重大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在医疗、教育系统部署开展以案促改,组织市卫生健康系统和教育系统结合典型案例扎实开展旁听庭审等警示教育活动,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餐”突出问题和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市属公立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价办法》等制度。开展矿产和环卫领域系统治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查违纪违法问题。三是坚持教育引导深化“不想腐”。持续深化“清廉广元·生态社会”建设,制发《推进“清廉广元·生态社会”建设深化年实施方案》,大力实施数字监督、绳墨立矩、标杆引领、难处破题“四大工程”,分单元制定清廉建设工作指引,分层级建设清廉单位140个,汇编指导案例,开设“一探究竟”栏目展播探访视频,巩固拓展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2.“不能腐”的笼子扎的不够紧,工程建设领域制度执行不力,抽查政府投资公益类项目,有17个存在违规违法操作,潜在较大廉洁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对17个问题项目进行梳理,问题表现主要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报价评分设置不合理、普遍高价中标,投标人偏少、有效竞争不足,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程序不符合规定,超投资概算,部分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等。二是按照招投标监管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细化任务和时限,督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4个责任部门对问题项目清单进行调查核实。三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追责问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涉及14个项目18个问题,其中已对8个问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5个问题由于超过行政处罚追溯期或无处罚依据,不予行政处罚,已进行约谈;2个已整改问题,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加强档案管理;经核实,2个问题未违反相关规定,责令加强学习教育;1个问题的概算调整事项以市审计局审计结论作为概算调整依据;于5月16日对14个项目的建设单位进行约谈,5月20日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1条。市交通运输局涉及1个项目,目前已完成调查核实工作,违法违规行为已超过2年追溯期,不予行政处罚,于5月7日对项目业主广元交投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并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2条。市农业农村局涉及1个项目,已完成调查核实工作,违法违规行为已超过2年追溯期,不予行政处罚,于5月16日对市生态渔业公司进行约谈,并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条。市林业局涉及1个项目,经调查核实,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对2023年至2024年47个市本级政府投资公益类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9个,目前正有序处理中;健全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印发《加强工程招投标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九条措施》《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实施项目管理规则》;开展教育培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业务培训,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全市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管工作暨招投标政策培训,市林业局组织开展全市林业系统招投标领域业务培训,市投发集团组织开展渔业公司项目招投标及项目管理专题业务培训;强化典型案例曝光,市发展改革委通报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8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报2024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行为典型事例7起、通报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违法行为典型事例11起,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各通报招标人违规典型案例1起。
3. 2021年白龙湖亭子湖库区渔业园区项目,投标资质和管理机构中的个别指标设置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问题调查处理,对照招投标与工程建设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通过查阅资料,询问业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单位相关人员,形成调查报告。市农业农村局就招标问题对业主公司进行了约谈,并将涉嫌违纪违法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同时将此次招标违法行为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国资委系统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二是举一反三排查问题,对业主公司2021年以来实施的其他招投标项目进行了实地核查、资料查阅、招投标过程检查,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三是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召开项目招投标及项目管理专题业务培训和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对业主公司全体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警示教育和招投标方面知识集中测试,测试成绩均合格,符合工作要求,达到上岗条件。四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广元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规则》《广元市生态渔业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等7项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工作机制。
4.“不想腐”的堤坝筑得不牢。医疗、教育领域专项整治不彻底,“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效果打折扣。市中心医院、市一医院以虚高的价格采购医疗器材,涉嫌利益输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任务,对照六大纪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市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领导班子扎实开展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全市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党员骨干培训班培训内容,举办市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领导班子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组织集中观看《铁规矩 硬杠杠》等作风建设教育片,通报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新任(轮岗)干部任前集中廉政谈话,发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示函,推动纪律教育、廉洁教育常态化。二是抓好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全省中小学校“校园餐”常态长效治理十条措施,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双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市委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4次,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检查3次。召开全市“校园餐”常态长效治理工作会,印发《“校园餐”专项整治暨长效治理工作机制》等制度5项,强化行为规范刚性约束。从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扎实推进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和利用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谋利问题专项整治,严查快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组织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市直属学校等单位“一把手”集中观看《亦官亦商终成殇》警示教育片,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筑牢拒腐防变堤坝。以陈红英案为鉴抓警示教育,组织市八二一中学领导干部、教师代表和其他市直属学校分管后勤财务干部等赴旺苍现场观摩庭审,将该案件作为市教育局及市直属学校2024年民主生活会反面典型案件开展反思剖析,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查找问题3个、制定整改措施9条,市八二一中学班子查摆并整改突出问题4个,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四是强化问题线索核查。对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医疗器材采购中涉嫌利益输送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市中心医院原党委书记马兵因在设备、耗材、药品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市中心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李海军因在检测试剂、耗材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市第一人民医院原运营部主任何龙泉因在医疗设备采购、验收和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五是合理确定采购控制价。印发《广元市市本级卫生健康系统采购实施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通知》,明确采购控制价格和参数的采购流程等,规定要将拟招采产品参数和控制价报院长办公会和院党委会审定。督促5家市属医疗机构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采购项目验收、货款支付等进行细化优化,严格采取市场调研、软件渠道查询等方式获取、比对同类产品中标价,合理确定本院采购控制价。截至目前,采购计划金额5317.5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070.99万元。六是健全“以案促改”机制。制定《广元市卫生健康系统党员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机制(试行)》,明确“以案促改”案件范围和工作要求、启动实施、问题剖析和整改等内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卫生健康委向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印发“关于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提醒函”,明确有关工作要求,督促指导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切实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七是建立医德医风教育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全市医疗系统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明确医德医风、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的学习教育和培训等相关内容。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培训工作会,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注册医疗机构行风监督员进行培训,持续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行为规范。
5. 以案促改落地不实。2023年3月市交投集团原董事长王强被查处,全市开展了以案促改后,截至2024年9月案发单位仍未按要求开展以案促改。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启动以案促改工作。深入剖析市交发集团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市交发集团印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以案促改通知书》,督促市交发集团党委向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召开“以案促改”动员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二是跟进监督推动以案促改工作,督促市交发集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全覆盖开展党员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修订完善《广元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行权清单(暂行)》《广元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暂行)》等制度6项。三是优化完善以案促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细化“3223”以案促改工作任务。
(十五)反馈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差距。2024年4月昭化区举办古蜀道徒步游活动、广元市政协参加省政协组织的运动会活动,相关经费开支事前均无预算。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昭化区逐项核实2024年古蜀道徒步游活动经费,超活动范围列支的一律核减,区财政核定支出压减68.9%;同时制定《广元市昭化区文化旅游体育活动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备案程序,严控经费预算。二是督促指导市政协机关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确保无预算不支出。三是将落实过“紧日子”等要求纳入2025年度市级财会监督检查,对11个市级部门“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学习考察及文旅节庆活动等经费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督促整改落实。
(十六)反馈问题: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1. 2021年9月聘任一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社会人员为市属国企广运乡村公司总经理。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问责,组织广运集团对选聘乡村公司总经理过程进行复盘,形成《关于聘任陈善明有关问题核实情况的报告》,对4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给予2人诫勉、1人提醒谈话、1人开除党籍和开除处分。二是全面举一反三,组织5户市属监管企业开展市场化选聘企业管理人员排查工作,重点对程序、条件和聘任方式进行核查。共排查17人,未发现违规选聘、选聘人员有犯罪记录情形。三是实行正式员工“进”“出”动态更新管理,建立市属监管企业正式员工实名管理库,对市属监管企业正式员工“进”“出”实行动态更新备案。四是制定《市属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配套出台4个操作指引,明确工作程序,严格选任资格,进一步规范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
2. 2021年12月被判处缓刑纳入利州区社区矫正后,截至本轮巡视仍未开除其党籍。
整改情况:一是广运集团党委按程序给予陈善明开除党籍处分,并对3名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其中,给予1人提醒谈话、1人诫勉并责令书面检查,1人开除党籍和开除处分。二是全覆盖开展系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集中摸排,目前已按程序转接系统党员党组织关系243人,处理7人,正在审查调查10人。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印发《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活动行为进行规范,进一步强化党员监督管理。组织150余名国资国企系统党务干部开展履职能力提升暨党性教育培训。
3. 执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机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构建干部监督贯通融合工作体系的实施办法》,制定《市级层面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沟通清单》,明确17个单位信息沟通内容,并建立“月沟通”机制,更新干部监督联络员台账并召开干部监督联络员会议,实现信息高效沟通。
(十七)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
1. 村党组织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不足,平均每村不到2名。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行动,多渠道摸排回引人才,确保平均每村至少储备2名后备力量。点对点向各县(区)党委书记、广元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发送《关于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储备工作的一封信》,围绕后备力量培育压实责任、明确要求。召开全市城乡基层党建工作调度会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安排部署后备力量培育储备工作。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情况动态分析表。截至目前,全市储备后备力量3121人,平均每村2.3人。二是开展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进机关精准提能行动,选派489名后备力量,分批安排进涉农部门和乡镇机关站(所)进行精准培训、充电提能,逐人明确跟班岗位和帮带导师,并形成后备力量进机关跟班人员台账。三是认真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开展摸排,将后备力量严重不足的村党组织纳入整顿对象。对软弱涣散整顿对象实行台账式管理,全面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加强调研指导,推动逐村整改验收销号。
2. 近五年全市有多名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基层党组织配备面临人难选的困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制发《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2025年度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将村干部监督管理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制发《市委组织部2025年度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清单》,指导县(区)严格落实《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并将其主要精神纳入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内容。督促指导各县(区)抓好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重要课程。召开全市乡镇党委书记集中谈心谈话会,督促乡镇党委加强村干部监督管理。二是加大优秀人才摸排储备力度。先后深入重点村(社区)开展专项调研,就后备力量培育工作与县(区)委组织部部长、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返乡能人等面对面交流,指导推进优秀人才摸排储备工作。常态开展后备力量培育调度分析,目前全市储备后备力量3121人,与2024年底相比,人数增长19.3%,35岁及以下人数占比提升2.3个百分点,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增长6.9个百分点,实现数量、质量双提升。三是开展村“两委”换届模拟推演,聚焦年龄、学历、违纪违法等方面情况,研制村级推演表和县级分析表,指导县(区)逐村逐人开展推演,形成全市村“两委”换届班子配备初步方案,实现每村均有可用人选。
(十八)反馈问题:个别问题整改未清仓见底。
上轮巡视反馈的“广元日航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倒班房’作为商品房销售”问题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利州区通过积极做好群众释法说理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目前已完成剩余63套日航职工倒班房清退,所有违规出售房已全部清退。
(十九)反馈问题:部分问题未真改实改。
对上轮反馈的“部分干部精神懈怠”等问题推动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广元市干部教育培训提质增效“十五条”措施》,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领导干部理论素养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干部综合素养提升、基层干部实战能力提升、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提升“七大行动”,2025年计划举办培训班次69期、调训8700余人。研制《“不服输、敢争先”激励约束内部评价衔接和结果运用操作流程》,定期收集上年度省下目标考评、主要经济指标、县域经济发展考评、对上争取资金项目政策力度及成效、重点重大专项工作、综合考评以及约束性指标“6+1”考核结果,抓好激励约束结果运用。二是研制《2025年度干部一线专项考核计划》,制定《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一线干部专项考核工作建议方案》,结合开展2024年度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深入44个市级部门(单位),嵌入式了解干部担当作为表现、履职能力情况,掌握一批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的干部。三是深入落实干部“暖心赋力”计划八条措施,召开困难干部职工联席会议,及时给予市级部门6名困难干部帮扶。
(二十)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运用不够充分。
针对“招标不规范”的问题虽然制定了8项制度,但未严格执行,抽查的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仍存在招标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招投标监管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细化任务和时限,并将问题项目清单分别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4个责任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二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追责问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涉及14个项目18个问题,其中已对8个问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5个问题由于超过行政处罚追溯期或无处罚依据,不予行政处罚,已进行约谈;2个已整改问题,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加强档案管理;经核实,2个问题未违反相关规定,责令加强学习教育;1个问题的概算调整事项以市审计局审计结论作为概算调整依据;于5月16日对14个项目的建设单位进行约谈,5月20日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1条。市交通运输局涉及1个项目,目前已完成调查核实工作,违法违规行为已超过2年追溯期,不予行政处罚,于5月7日对项目业主广元交投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并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2条。市农业农村局涉及1个项目,已完成调查核实工作,违法违规行为已超过2年追溯期,不予行政处罚,于5月16日对市生态渔业公司进行约谈,并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条。市林业局涉及1个项目,经调查核实,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招投标制度规则体系,印发《加强工程招投标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九条措施》《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实施项目管理规则》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举一反三对2023年至2024年47个市本级政府投资公益类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9个,目前正有序处理中。开展教育培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业务培训,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全市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管工作暨招投标政策培训,市林业局组织开展全市林业系统招投标领域业务培训,市投发集团组织开展渔业公司项目招投标及项目管理专题业务培训。
四、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反馈问题:个别重大项目存在巨大投资风险。
1. 盲目建设重大项目,2018年,广元市设立的三江新区部分工程项目未取得规划和用地许可即开工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巡视反馈问题排查及原因分析。“部分工程项目未取得规划和用地许可即开工建设”问题,经核实,安全坝城市综合体—生态修复工程(滨水绿带)项目未取得规划和用地许可即开工建设,本项目因资金缺乏未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二是约谈相关责任单位,2月18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广元市三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取得规划许可和用地许可即开工建设问题约谈会,分析问题成因,并约谈三江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三是加强项目投资管理法规政策学习,1月17日,市国资委组织市城发集团、华士公司和三江公司等30余人开展《政府投资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项目投资管理专题培训;3月14日,市国资委组织市属监管企业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专题培训。四是加快办理安全坝城市综合体—生态修复工程(滨水绿带)项目规划和用地许可。该项目征拆补偿资金由三江公司负责自筹。目前,正抓紧按程序完善规划和用地许可,解决失地农民社保安置等。
2. 2021年建成的“剑门雄关悠谷度假酒店”项目,部分工程不能验收和使用,投资收益较差。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项目用地涉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涉及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方案已备案。二是成片开发方案已通过审议,县征收中心已发布补偿安置公告,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目前正完善第二次补正资料。三是完善项目规划、施工等手续。四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已取得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进一步提升酒店运营质效,压减劳务和经营成本,今年1月至8月,酒店实现营收257.07万元,利润同比减亏78.37万元,节假日客房平均入住率69.21%。五是建立健全市属监管企业管理和内控制度体系,制定出台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主营业务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内部控制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
(二)反馈问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持续发力不够。
1. 落实国省督察整改要求不坚决。2020年第二轮省级督察和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矿山开采不规范、矿井涌水直排问题,在第三轮省级督察时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剑阁县关闭煤矿涌水治理项目综合管控方案,对管控区域、应急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并规范安装安全标识15个。每月开展水质常规监测,主要监测pH值、总铁、总锰3项指标,2025年对3个治理设施点位开展常规监测8次,监测结果均达标。二是按规定对匡山水泥田垭子砂岩矿进行分类处置,已完成闭坑生态修复并通过验收,采矿权已于6月12日注销。三是针对匡山水泥大营青石矿,已完成阶段性生态修复工作,建设运输道路约1100米。在运输道路修建过程中,发现山体存在陈旧性纵向裂隙的重大安全隐患,加之该矿《采矿许可证》过期及矿体纵深厚度不够,导致无法按原定方案及标准进行整治。目前,正按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要求申请调整整改措施、延长整改期限。四是印发《广元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细化清单》,2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2项。五是对涉及广元市的50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6项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逐一开展自查,暂未发现整改逾期、滞后、反弹等相关问题。组建工作组对第三轮中央、省级督察问题整改情况开展2次暗访督查,正在筹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工作。
2. 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还有欠账。剑阁县剑门关镇、苍溪县歧坪镇和龙山镇的污水处理厂(站)提标扩能进展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对剑门关镇集镇的供水、常住人口、游客人数等综合因素进行全面调查,完成剑门关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由2000吨扩至3000吨论证。二是对歧坪镇实际供水量开展核算,现有2座污水处理站(800吨/日),处理能力已满足场镇居民污水处理需求,污水处理站均正常运行。已对龙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格栅池进行清淤,疏通生化池管道。苍溪县召开了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人员培训会,持续做好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工作。三是已完成剑门关镇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及管网建设项目建设。四是已完成侯家沟山洪治理项目和歧坪镇200米污水管网的整治工作。已完成城镇污水管网(二期)项目设计,正在准备招标。五是建立污水处理厂(站)动态调度机制,每半年对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2025年以来,已累计对全市13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站)的处理能力开展3次动态调度,目前暂未发现新的处理能力不足的污水处理厂(站)。
3. 推动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粪污综合利用、畜禽污染防治工作还有差距,群众投诉举报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青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方案》,修建1座截流池、安装500米雨水收集管道,实现渗滤液和雨水分流。针对苍溪县张王村垃圾填埋场内100米覆膜破损地段,开展全面修复,对浓缩液进行规范处置,实现达标排放。通过第三方检测,金垭子填埋场渗滤液达到进入城市管网标准,已按要求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二是渗滤液全量化处置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施工图设计、图审和“三通一平”,环评报告和排污口论证待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后公示,正有序推进项目施工;填埋场渗滤液收集井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与施工图设计,正在开展图审工作。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对垃圾填埋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张贴《垃圾填埋场管理实施细则》。对周边100余名居民开展入户走访宣传2次,有效消除了居民对填埋场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顾虑,目前未收到相关信访投诉。四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印发《广元市畜禽养殖恶臭异味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已全部完成整改。五是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市县两级分别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恶臭异味整治技术培训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结合产业发展、安全生产等工作常态化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宣传与现场指导,确保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六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2025年以来,接到涉畜禽养殖污染投诉均已全部化解处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3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起,目前已下达处罚决定书。
(三)反馈问题:化解农村供水和交通基础设施欠账有差距。
1. 公路建设还有欠账,全市不通三级及以上公路的乡镇占31%。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41个未通三级及以上公路乡镇的建设需求,按照“一镇一路、分批实施”原则,制定《广元市乡镇通三级公路2025年攻坚方案》,计划2025年底,苍溪县白驿镇、百利镇、河地镇和剑阁县王河镇、羊龄镇等5个乡镇通达三级及以上公路。
2. 30户及以上较大规模自然村未通硬化路的占27%。
整改情况:2024年底,全市30户及以上较大规模自然村硬化路通达率为85.5%。到2025年,全市实施30户及以上较大规模自然村硬化路项目401公里,通达率将提升至90%左右。
(四)反馈问题: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短缺。
1. 城乡、县城、校际办学水平差异大。全市公办独立幼儿园72所,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广元市“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思路建议》,正在编制《“十五五”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二是推进“农村补短板”。加大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市县两级正抓紧谋划包装设备更新和教育信息化项目,目前剑阁县、利州区智慧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立项。三是推进“城镇优功能”。2025年全市推进中心镇、县城实施小学高段、初中寄宿制学校改扩建项目18个(其中,县城区项目4个,中心镇项目14个),并持续推进落实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四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开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调研并召开专题研讨会议2次,采取“名校+弱校”“名校+潜质校”等形式,全市优化组建学区39个、教育集团及联盟(含城乡学校共同体)48个(城乡学校共同体纳入教育集团统筹建设)。按照省级统一规划部署,落实“网链共享计划”,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和38所义务教育学区中心校接入网链,保障学区中心校辐射学区内其他学校,构建覆盖全市中小学便捷、可及、公益的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远程共享体系。五是着力优化幼儿园布局。印发《广元市开展“三个一体”办学模式试点实施方案》,对布局调整后保留的92所乡镇小规模学校探索与附属园实行幼小一体化办学。全市2024年—2026年新改扩建幼儿园项目24个,2024年已竣工投用项目13个;2025年实施项目8个,目前已竣工投用5个,其余年内竣工;计划2026年实施的3个项目,目前在建2个、开展前期工作1个。
2. 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仅3所,数量和比例均排位全省靠后,目前尚无本科院校。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示范校”建设。旺苍中学已完成省级实地评估,待省教育厅发文认定;剑阁中学已完成市级督导,待省级开展实地评估;剑门关高级中学省一级示范高中建设准备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积极创建本科院校。拟定《广元市“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思路》《广元市创建本科院校工作建议方案》,市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创建工作会议3次,并带领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负责人到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考察升本工作,两所高校分别组建工作专班,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五)反馈问题:推动工业经济提质增效成效还不明显。
1. 产业强链补链着力不深,聚集效应发挥不足,重点推动的7个主导产业总体处于中低端、粗放型发展阶段。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铝基、硅基、能源化工等产业发展规划,实施产业集聚提速行动,深化企业梯度培育,支持企业争创专精特新、各类创新平台、四川制造业企业和民营企业100强,开展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申报和期满复核工作,1月至8月培育新进规企业18户。二是制定重点产业专班2025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围绕“1+3+3”工业优势主导产业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攻坚年”行动,完善“六个一”招商前期工作机制,瞄准“三类500强”、大型央属国企、制造业单项冠军等重点企业,锁定目标企业百余家,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截至目前,开展铝基新材料成都推介活动、硅基新材料蚌埠推介活动、食品饮料杭州推介活动、绿色家居南康推介活动等19场次、投资促进活动22次。利用产业转移发展对接大会、西博会、成渝美食工业博览会等高能级平台活动,推介广元发展机遇及投资优势,并与中煤、富士康等知名企业对接,洽谈项目合作。三是坚持重点产业工作专班推进机制,先后召开全市工业领域重点产业调度会、能源化工产业专班推进会、食品饮料产业专班推进会、硅基新材料产业专班工作会,铝基新材料产业增量提质工作部署会、建材家居产业专班专题会,持续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四新一盘活”工作,完成工业领域重点产业专班流动红旗评比;稳步推进“揭榜攻坚”绿色铝基材料及精密零部件高端制造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向上汇报对接,制定《广元弘昌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技改升级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2. 铝基新材料“首位”产业电解铝产能仅60余万吨,与市场需求空间、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均不匹配。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扩大原铝规模。加快推进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规划环评修编工作,形成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规划环评修编初稿,正在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制定《广元弘昌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技改升级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为电解铝产能扩容至75万吨做好积极准备。推动阜成新材绿色循环变形铝合金项目(一期)、剑阁广美年产50万吨绿色循环变形铝合金项目(一期)竣工投产,青川智隆新材料年产10万吨再生铝项目即将竣工,邀请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赴旺苍县指导再生铝项目布局论证有关工作。二是加快项目建设,新引进山东钰瑞年产10万吨铝板带生产项目等项目,新开工青川智隆新材料年产10万吨再生铝生产加工等8个项目,新竣工九华明坤汽车零部件等12个项目。三是加快建设川陕甘渝铝“交易中心、加工中心、物流中心”,印发《广元市打造川陕甘渝铝加工中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和《广元市打造川陕甘渝铝交易中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3. 厦门晋东、江苏亚太等项目迟迟无法落地。
整改情况:一是厦门晋东、江苏亚太项目,因投资方自身资金实力和市场原因放弃投资,通过引进广元应和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和九华明坤年产10万吨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进行替代,其中应和(一期)已成功投产,应和(二期)项目正在加快建设,九华明坤项目已竣工投产。二是积极推动弘昌晟技改升级项目落地,已形成广元经开区园区规划环评修编初稿,正在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制定《广元弘昌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铝技改升级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
(六)反馈问题:建设成渝地区北向重要门户枢纽持续用力不够。
1. 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不足。铁路枢纽场站、物流园区、港口之间的铁路连接不充分,煤炭、粮食等大宗商品需二次转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对外通道。加快建设京昆高速扩容工程,广绵段累计完成路基工程95%、路面工程18%、桥涵隧工程99%,机电5%,绿化7%,交安设施8%,房建3%;汉广段累计完成路基67%,桥涵隧45%。二是持续强化战略定位,市委市政府统筹,采取“分管市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联动汇报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国省发改、交通运输等部门工作汇报,2025年2月,广元成功纳入国家陆港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名单。完善集疏运体系,持续推动铁路专用线连港口、进园区,积极推进广巴铁路扩能改造项目。截至8月底,中煤广元元宝山铁路专用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7295万元,工程形象进度达到38%,投资占比达到36.06%;广元港苍溪港区铁路专用线,工可报告已通过省发改委审核,待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取得正式批复。广汇煤炭储备基地铁路专用线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00万元,工程形象进度6%,投资占比达到6%。三是持续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广元国际铁路物流园多式联运中心已完成主体工程、幕墙、强弱电、暖通、消防等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5%;广元国际铁路物流园对外交通ABCDEF匝道全部建成通车。川陕甘铁路冷链及粮食供应链产业园主体工程完成75%。广元传化公路物流港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2. 提升货物集散功能着力不够,货物运输进出严重失衡,快递量进港、出港比例接近6:1。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构建适铁运输物流产业集群。加快培育适配产业,已签约落地总投资1亿元、占地30亩四川邮政广元邮件(高铁快运)区域分拨中心项目,有效提升广元邮政邮件处理、物流配送能力。加快建设全国高铁快运创新发展示范基地,建成投运广元高铁快运物流基地(一期),2025年以来,已开行国际班列45列、5350余标箱,带动实现外贸进出口值1.38亿元;截至8月底,已累计开行广元—成都—贵阳跨省高铁快运动车218列,运输货物72万余件,4803余吨。二是提升机场客货集散能力。广元大美物流积极组织货源从广元盘龙机场发运,业务量连月激增、市场拓展成效明显,截至8月底,完成航空货邮吞吐量117.85吨、同比增长19.35%,进出港比例为1.08:1。三是加快建设快消品商贸物流中心。依托广元传化公路物流港,加快建设区域性快消品物流中心,已入驻圆通、怡飞供应链、融辉物流、金帆商贸等23家企业,入驻率达到75%。四是进一步完善寄递体系。针对本地产品运出少,进出口比例失衡的情况,成立15个产业专班(1个要素保障专班、14个供应链产业专班),积极组织开展供需对接会,引导企业与寄递企业座谈交流,促成寄递合作,不断提升寄递量,齐心协力解决本地产品进出口比例失衡问题。深化邮政快递“大同城”寄递项目建设,依托邮政企业组网优势,推动顺丰、京东等2家民营快递企业的邮件快递实现“市域内中转分拨”,组织开展寄递企业“进园区”活动3次,促成寄递企业与2家食品饮料企业达成合作,有效提升寄递时效和业务量。今年以来,2次召开专题会议,6次深入企业督导,加快推进昭化区和朝天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导邮政快递企业深化“邮快合作”模式,持续扩大覆盖乡镇。在1月、5月分别召开2025年度三级物流体系工作会议和全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现场会,8月召开政企联席会,对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调度,按照任务压茬推进。
3. 发挥交通比较优势不充分,作为全省第二大铁路枢纽,长距离运输铁路物流占比仅12%。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行煤炭、铝锭、粮食等大宗物资国内直达班列,增加铁路干线运输能力,1月至8月共计到达煤炭班列277列,发送煤炭班列426列,到达铝锭班列6列;1月至7月铁路货运量456.39万吨,同比增长11.86%。二是积极拓展更多国际物流通道,已培育国际物流通道5条,联通境外城市18个。稳定开行中亚、中老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等国际班列,截至8月底,2025年已开行国际班列45列、5350余标箱,带动实现外贸进出口值1.38亿元。今年8月我市新拓展2条国际物流通道,已开行“墨西哥—宁波—广元”“日本—宁波—广元”再生铝海铁联运班列,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26%。三是稳定开行广元—成都—贵阳跨省高铁快运动车,截至8月底,2025年已开行广元—成都—贵阳跨省高铁快运动车218列,运输货物72万余件、4803余吨。四是高效运营川陕甘多式联运智慧服务平台。围绕全市“1+3+3”工业优势主导产业,高效运营川陕甘多式联运智慧服务平台,目前累计入驻企业151家(其中,2025年新增55家)。推动长距离适铁物资“公转铁”,指导市内粮食、铝基、矿建约22家大宗物资企业与铁路部门签订量价互保协议,积极争取铁路运价下浮。广元国际铁路港会同市财政局详细调研本地生产加工企业需求,印发实施《国际班列、高铁快运财政补贴政策》,积极开行中亚饲用小麦粉精品班列,通过集采集配模式为本地大型饲料及养殖企业降低综合物流成本。
(七)反馈问题:一体推进“三不腐”还有差距。
1. 2014年至2023年,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招标设置限制性条款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取证,关于招标文件违规设置限制性条款的问题,由于已超过2年追溯期,不予行政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对三江公司进行约谈,相关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关于提前预付工程款的问题,由于没有处罚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对三江公司进行约谈;关于违规转包分包的问题,已对相关单位开展了调查问询、现场取证等,由于该项目合同以财政评审金额作为最终合同价格,在未完成财政评审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准确的处罚金额,因此现阶段无法进行行政处罚。目前准备办理中止调查,待财政评审完成后再启动调查。二是对三江公司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占用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三江口社区国有土地29.98亩进行取证,并由市自然资源局作出“退还土地和罚款”行政处罚决定,因三江公司对决定不服,目前正在行政诉讼中。三是严格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指导广元发展集团等5户市属监管企业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管制度。针对违规转包分包问题,三江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因其逾期未主动缴纳,三江公司将在工程款中进行扣除。三江公司违法占用的29.98亩国有土地已退还宝轮镇政府代为管理,安全坝城市综合体—生态修复工程(滨水绿带)项目下欠的征地拆迁资金已支付完毕,正在办理完善规划和用地许可。经复核,三江公司提前预付的工程款,正在加快推进项目财评、结算工作。四是举一反三健全招投标制度规则体系,印发《加强工程招投标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九条措施》,指导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对2025年1月1日以来市本级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项目招标文件30个,发出监督意见书5份;开展教育培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业务培训,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全市公路水运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管工作暨招投标政策培训,市林业局组织开展全市林业系统招投标领域业务培训,市投发集团组织开展渔业公司项目招投标及项目管理专题业务培训。
2. 教育领域案件时有发生,2022年、2023年、2024年1月至8月,均有人违纪违法。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召开全市“校园餐”常态长效治理工作会,印发《“校园餐”专项整治暨长效治理工作机制》等制度5项。加强“校园餐”工作督导检查,坚持市级抽查和各县(区)全覆盖检查相结合,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督查等5次,发现并解决问题256个。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包保责任,按层级划分责任片区,明确包联干部定期巡查、问题台账跟踪整改、风险预警通报等职责,确保政策执行到位、隐患动态清零。二是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提示》,督促各县(区)教育部门、各直属学校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好教职工准入查询等方式,组织教职工学习师德师风相关政策和警示案例。开展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分季度通报?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典型案例10起,引导和促进广大教师群体陶冶道德情操。三是持续深化从严正风肃纪。驻市教育局纪检组深挖细查酒驾醉驾、赌博、师德失范等行为,核查办理涉及市直属学校相关人员问题线索2件,严肃处理市直属学校教师违规违纪行为3起。召开全市教育系统清廉学校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清廉建设深化年和清廉学校建设有关工作。
3. 2014年以来,由市属国有企业开发的璀璨滨江项目,存在应招标未招标、虚假计算工程量、重复设计等行为,造成国有资产较大损失。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该项目招标及招商的情况,形成应招标未招标排查表、调查核实报告,部分单位未履行招投标等程序,存在应招标未招标行为。二是聘请审计事务所开展项目工程造价鉴定,采用复核计算等方式,对22家单位报审的工程金额进行了核实、鉴定并形成虚假工程量排查表、调查核实报告和鉴定意见,已采取协商、司法等手段对涉嫌套取工程费用的相关单位开展追偿追缴。三是全面清理核实项目重复设计问题,形成重复设计排查表、调查核实报告。四是根据排查的应招标未招标、虚假工程量、重复设计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五是建立健全市属监管企业管理和内控制度体系,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规范措施和流程,防范廉政风险和经营风险,提升管理水平;指导市交发集团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内部审计、招投标及采购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防范风险。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委将紧盯巡视反馈问题,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坚持“要求不变、标准不变、责任不变、力度不变”,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实现巡视反馈问题清仓见底、全部整改。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以更加严肃的态度对待巡视整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站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站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高度、站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高度、站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高度认识巡视整改工作,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抓落实,确保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按时按质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实化举措,以更加严谨的作风抓好巡视问题整改。坚持工作合力不散,市委将切实担当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委主要负责人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力组织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逗硬督促牵头单位加强统筹协调、责任单位强化协同配合,合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坚持长期整改不松,树牢长期整改思想,进一步细化整改事项,健全整改台账,突出重点难点,着力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下功夫。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监督检查不软,按季度开展巡视整改情况调度,按年度组织巡视整改“回头看”,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确保巡视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统筹,以更加严密的结合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坚持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相结合,特别是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广元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坚持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着力解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得不牢等问题,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域深化“清廉广元·生态社会”建设。坚持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民生保障,聚力优化特色产业体系,奋力推动工业经济晋位升级,筑牢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力支撑。坚持与统筹发展和安全相结合,守牢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底线红线。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20天)。联系方式:0839—3090028(工作日8:30—18:00)。
中共广元市委
2025年9月25日
2025-10-13
《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10月10日起施行——及时清理不能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
2025-10-10
2025-10-10
2025-10-10
事关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人工智能发展等,国家发改委最新回应→
2025-09-30
2025-09-30
2025-09-29
2025-09-29
2025-09-28
创新单元规划、突出“一老一小”、丰富新型业态——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扩围升级
2025-09-28
2025-09-28
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文艺赋美乡村”工作方案(2025-2027年)》
2025-09-26
2025-09-26
若干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堵点卡点问题 扩大服务消费从供需两端发力
2025-09-25
以高质量服务提振消费、扩大内需——聚焦扩大服务消费系列政策举措
2025-09-25
2025-09-25
省文物局:《关于公布四川省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解读
2025-09-25
2025-09-24
2025-09-24
图解: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