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稳住经济大盘,加快推动金融惠企利民纾困政策落地落实,促进金融资源向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行业倾斜,积极支持稳增长、保市场主体、稳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重点项目融资支持。主动跟进、有效对接全市300个重点项目融资需求,落实好四川省金融支持广元经济高质量发展暨乡村振兴融资对接会签约成果,按照“一项目一专班一方案”做好融资保障,配合项目管理部门落实授信政策,支持新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市重点项目会商调度机制作用,及时解决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在贷款发放中的具体问题,提高存量项目贷款发放比率,推进增量项目快速落地,确保金融支持全市重点项目高效有力。加大对交通、能源、粮食、水利、城市基础设施、新能源和民生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设立市级产业发展基金,广泛吸引各类资本投资广元市范围内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基础产业、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先导产业等各类产业项目。
二、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小微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按政策规定向符合支持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按照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提供激励资金,撬动其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入。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货车车贷、暂时遇困个人房贷、消费贷等,鼓励银行机构年内延期还本付息。督促指导银行机构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制定或梳理企业贷款延期、展期相关服务条件及流程,并向社会公开。对企业恢复性资金需求通过提供线上信用贷款、循环贷款、“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等方式及时解决融资难题。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理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不影响征信记录,免收罚息。鼓励银行机构加大不良贷款处置、核销、转让力度。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支小惠商贷”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使用支小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1.5%的贴息支持,贴息后贷款利率不超过LPR+0.15个百分点。鼓励市县(区)建立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失信追偿约束机制,对银行机构为区域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发生的损失给予补偿,并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补贴支持。2022年,法人银行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总体实现“两增”目标,其他银行在广分支机构完成上级行下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新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利率稳中有降,保持全市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及户数增速高于上年同期。
三、加大制造业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制惠贷”试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铝基材料、绿色家居等重点产业集群的精准支持,增加制造业信贷投放。加大运用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专利权质押贷款等融资方式。支持旺苍县继续拓展“绿色家居贷”。积极培育满足工业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的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融资组织。2022年,保持全市制造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经济、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多元化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绿色金融创新,引导金融机构推出“碳减排”挂钩贷款,激励企业低碳转型;持续丰富生态产品价格保险、碳排放权保险、林业碳汇保险等产品,不断扩大绿色保险风险保障范围。探索设立工业企业碳账户,为量化碳排放量、挂钩企业授信等应用场景奠定数据基础。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设立绿色支行,引领银行机构低碳运行,开展绿色低碳宣传,成为低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宣传的标杆网点。引导银行机构积极运用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降低碳减排产业项目融资成本。
五、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央行支农再贷款运用力度,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助农振兴贷”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使用支农再贷款资金的涉农贷款,财政部门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户)1.5%的贴息支持,贴息后贷款利率不超过LPR+0.15个百分点。推进金融支持肉牛羊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探索开展畜禽活体质押贷款。积极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建设,组织银行机构对全市374个开展示范建设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大融资需求摸排、信用培育及对接力度。用好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对银行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户)贷款发生的损失按比例给予补偿。持续推广“整村授信”“整园授信”模式,引导银行机构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和特点,开发随贷随用、随借随还产品和线上信贷产品,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支持剑阁县开展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对存量扶贫再贷款按规定进行展期,积极推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展“富农贷”,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金融服务。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信贷投放,保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信贷投放稳定增长。
六、深化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用好央行科技创新再贷款专项政策,对科创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组织国有大行对名单内企业加强政策宣传及辅导培育,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使用央行科技创新再贷款进行融资支持,降低其融资成本。积极开展“天府科创贷”活动,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力争贷款覆盖全市各县区企业。
七、持续推动银企融资对接。完善政银企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融资难融资贵攻坚克难小分队”作用,深入中小微企业、园区调研,主动了解企业融资需求,分县区、分行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政银保企融资对接活动,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推动“天府信用通—广融通”平台优化升级,积极推进税务、社保、公积金等信息数据互联共享。建立“首贷服务中心”,实现全市新开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全覆盖,提升“首贷户”数量和新发放贷款中“首贷户”占比。
八、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内部定价,将LPR下行效果充分传导至实际贷款利率,保持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加强存款利率监管,发挥市场化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着力稳定银行负债成本。严格金融机构收费管理,严禁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向企业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成本,推动金融继续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加大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推广运用力度,降低企业短期融资成本。市、县(区)两级财政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率低于1.5%的小微企业、“三农”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分类差异化保费补贴;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资金,对市属融资担保机构(不含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公司)给予担保费补贴、资本金补充和代偿风险补偿(等省上文件出台后印发)。
九、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合理确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支持首套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按照“一项目一专班一方案”,积极对接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融资需求。
十、合理满足新消费领域金融需求。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有效管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规范发展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加大对新型消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督促银行机构严格落实明示贷款年化利率要求,优化信用卡透支利率管理,畅通金融消费者线上咨询、投诉处理通道。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贷款、个人贷款、信用卡还款期限安排。
十一、提升对外贸易融资便利化水平。开展跨境贸易投融资外汇服务提升年活动。推动更多企业纳入资本项目外汇收付便利化业务范畴,提高政策覆盖面。推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应用场景落地,鼓励银行机构推广应用出口企业“信保贷”,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出台汇率避险政策措施,加强企业汇率风险中性宣传,引导涉外中小微企业运用汇率避险工具防范汇率风险。指导银行优化内部考核评估和激励机制,鼓励银行提供低成本汇率避险服务,持续推进落实对企业的减费让利措施。支持企业以线上方式申请外债登记,支持非金融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
十二、用好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实施广元市企业上市助跑提速工程,引导和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在新三板挂牌,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推动发行产业振兴债、“双碳”债、乡村振兴债等交易所债券,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十三、加大保险保障支撑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创新针对性较强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对优质小微企业给予费率优惠。鼓励保险公司对受疫情影响客户酌情延长续期缴费宽限期,灵活调整保单借款还款安排,适度提高保单借款限额,减免保单复效利息。积极推广“农业保险+信贷”直通车专项创新服务,扩大政策惠及面。创新保险服务,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积极推广线上服务,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投保理赔成本。
十四、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推进融资担保资源整合,实现可持续发展,最大限度发挥担保资源整体效益。市县(区)财政、国资监管机构要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评价体系,弱化盈利考核要求,重点考核小微企业覆盖面,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发快捷小额批量担保、税保通等担保业务,加大对存量、新增企业的优惠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强与银行机构合作,对生产经营基本面较好,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优先提供贷款担保业务,帮助企业留住人才、稳住队伍、保住就业。鼓励银行机构落实代偿分担分险机制,银行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引导银行机构谨慎实施对担保公司的诉讼、查封行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十五、深化市场主体信用救助。探索建立跨部门的县乡村三级统筹协调、联动协作与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提高信用救助工作质量。引导各银行机构通过实施特殊的信用扶持政策、调整还款期限、实行差别化信贷管理、放宽信贷准入条件、优惠贷款利率等正向激励信用救助措施,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重建良好信用,增强其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发挥天府信用通平台金融科技作用,探索建立信用救助应用场景,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线上开展信用救助工作,用好金融培育功能,引导和支持被救助主体维护自身信用,不断提升自身信用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银保监会广元监管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广元市中心支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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