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广元造“,很高兴为您服务!!
   
网站二维码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来源:资管处 | 作者:guangyuanzao | 发布时间: 1444天前 | 42 次浏览 | 分享到: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44号),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44号),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我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1638:0077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162818:00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生物与信息融合(btit融合)”“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项目由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受理。“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项目由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受理。

社会发展科技处联系人:  028-86657015

  箱:kjtsfc@163.com

基础研究处联系人:平  028-86671925

  箱:84406130@qq.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52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