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广元造“,很高兴为您服务!!
   
网站二维码
广元市“四个三”推进药械带量采购常态化
来源:市医保局 | 作者:guangyuanzao | 发布时间: 1550天前 | 25 次浏览 | 分享到:
去年来,广元市始终把药械集中带量采购作为医保部门的重大惠民工程,积极采取

      

去年来,广元市始终把药械集中带量采购作为医保部门的重大惠民工程,积极采取“四个三”工作举措,常态化抓好药械集采工作。

压实“三方责任”聚合力

一是压实部门协同责任。建立政府领导、医保牵头、部门协作的统筹协调机制,制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共同推动工作开展。二是压实医保牵头责任。将完成约定采购任务量、采购行为监管、按规定回款等指标纳入到医改和县区医保局年度目标任务,强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压实医药机构主体责任。将集采政策执行纳入到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保协议管理等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运用联合部门通报、约谈提醒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确保集采政策平稳落地。

加强“三个衔接”提质效

一是与行业治理衔接。将药械集中采购纳入到医疗卫生行业系统治理的主要内容,重点整治药品、耗材等招投标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全年立案2起,2人接受监察调查,促进医疗机构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二是与控费措施衔接。将药械集采作为“控费攻坚年”的重要措施,充分发挥药械集采在降低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等方面重要作用,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三是与医保支付衔接。 “两个不降低”作为药械集采执行的激励措施,不调整204家医院DRG支付标准和区域总额预算,让利医疗机构。

强化“三项监督”严管理

一是跟踪监测。充分利用省药械监管平台监测功能,在线监测各医疗机构合同签订、采购和使用等情况,掌握工作进度。二是定期通报。先后5次通报采购和使用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推动工作开展。三是全面排查。组织各县区开展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落实情况大排查,逐院实地核查药品采购和使用、信息填报、供应保障、预付款返还等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逐一销号管理,保障工作高质量完成。去年以来,同通用名下中选药品使用占比达95%以上,各批次药品集采回款率达100%。

畅通“三个渠道”造氛围

一是线上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元电视台、广元日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开展政策解读、典型案例、集采成效等宣传报道10余次,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集采的良好氛围。二是线下深度解析。各级医疗保障部门通过召开政策培训会、深入医疗机构调研等方式,深度解析“两个允许、两个不降低、结余留用”等集中采购政策,切实增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机构精准引导。各医疗机构利用电子显示屏、制作政策宣传栏等有效形式,面向患者精准宣传,引导患者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