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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2020年11月23日受理)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 作者:guangyuanzao | 发布时间: 1618天前 | 32 次浏览 | 分享到:

      

序号 信访件编号 举报县市区 详细地址 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SD20LD1123GY01 剑阁县 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 剑阁县普安镇万信桂园暂玉建农资店把农药堆放在小区里,对人身体有影响。     经调查,信访反映“剑阁县普安镇万信桂园暂玉建农资店”,实名为剑阁县玉建农资经营部,该经营部门市位于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8号临街铺面,仓储场所位于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8号(普安镇万信桂园小区内)。该经营部于2018年7月13日成立,已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823MA648TQK3B。经营范围:农药、农肥、种子、农具销售。2018年7月31日,办理了农资销售经营许可证,编号:(农药经许(川)51082320006),有效期至2023年7月30日。主要从事农药、农资销售,门市面积约30平方米,农资仓库面积约70平方米。
    信访反映“剑阁县普安镇万信桂园暂玉建农资店把农药堆放在小区里,对人身体有影响”问题,属实。
    经现场调查,剑阁县玉建农资经营部,于2018年7月将普安镇万信桂园小区四、五单元之间的空置房作为农资仓库,仓库内堆放低毒、微毒除草剂、杀菌剂等农药、农资产品约400余件,产品整件分类摆放,堆放较为整齐,无散装货物,仓库内无特别异味。经对普安镇万信桂园小区部分居民住户进行走访,均反映该经营部仓库堆放的农药春夏两季气味较大,同时进出运输农资车辆易导致小区拥堵,对小区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关于“剑阁县普安镇万信桂园暂玉建农资店把农药堆放在小区里,对人身体有影响”的问题。
责任领导:剑阁县政府副县长张晓军;
责任单位:剑阁县农业农村局、普安镇政府;
责 任 人: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侯猛、普安镇政府镇长何开建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10日前
一是剑阁县普安镇政府督促剑阁县玉建农资经营部,于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农资仓库搬迁。二是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剑阁县玉建农资经营部日常管理,督促其做好经营销售的农药、农资安全贮存保管,防止发生农药泄漏,污染周边环境。
2   SD20LD1123GY02 剑阁县 公兴镇(原碑垭乡)大垭村五组 剑阁县白龙镇碑垭乡大垭村五组,本组有一个水库,以前可以洗菜、游泳,天干时可以饮用。但由于2000年左右鲜怀军开始养鱼,长期投放饲料,对水库造成污染,现在连牲畜都不能饮用。本村还有乱倒垃圾的现象。     经调查,信访反映的剑阁县白龙镇碑垭乡大垭村五组,实际为公兴镇(原碑垭乡)大垭村五组,2020年行政区划调整后,原碑垭乡大垭村1至11组(大垭村9组与小碑村合并,划归白龙镇管辖)划归公兴镇管辖,设大垭村,村委会驻地为原大垭村村委会,整合后下辖10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624户,1862人,该村建有垃圾收集房5座。大垭村五组水库,实际为公兴镇大垭村五组山坪塘,当地群众称之为“小水库”,该塘面积约6亩,功能为农业灌溉,不承担人畜饮水任务,该塘下游无居民饮用水井。养殖业主为大垭村五组居民鲜怀军与何瑞林,主要养殖草鱼、花白鲢。
    1.信访反映“剑阁县白龙镇碑垭乡大垭村五组,本组有一个水库,以前可以洗菜、游泳,天干时可以饮用。但由于2000年左右鲜怀军开始养鱼、长期投放饲料,对水库造成污染,现在连牲畜都不能饮用。”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养殖户鲜怀军自承包该塘养鱼以来,主要放养的鱼类品种为草鱼、花白鲢,同时水面养殖鸭子约100只。安装有养殖水面增氧机3台,投饵机1台,年均投喂通威鱼饲料约3吨,捕捞成鱼约1700斤。2020年11月25日,剑阁县环境监测站对剑阁县公兴镇大垭村五组池塘进行了采样监测,参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水质符合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
    2.信访反映“本村还有乱倒垃圾的现象”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信访反映的乱倒垃圾现象,位于大垭村五组山坪塘周边,在案件办理专班开展现场调查时,大垭村村委会已安排专职保洁人员,将约30公斤的垃圾清理完毕,经走访调查了解,该处地域距离垃圾房较远,个别村民存在生活垃圾乱丢乱倒的现象。
关于“长期投放饲料,对水库造成污染,现在连牲畜都不能饮用。本村还有乱倒垃圾的现象”问题。
责任领导:剑阁县政府副县长张晓军; 
责任单位: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公兴镇政府;
责 任 人: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侯猛、公兴镇政府镇长王加杰 ;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开展;
   (一)公兴镇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一是督促该养殖业主暂停投喂饲料,并投放生石灰,对水体进行杀菌消毒,改善水质,同时对山坪塘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整改完成时限:2020年12月10日前)。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村民养成讲文明、爱卫生的生活习惯,杜绝生活垃圾乱丢乱倒的不良习气,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清洁村庄行动。
   (二)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渔业投入品的监管,督促养殖业主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科学合理投喂饲料,降低养殖密度,逐步改善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