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播法律知识。组织司法所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村(社)法律顾问等专业人才,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宣传活动,对未成年人常见法律问题、救济手段、法律知识等内容进行细致讲解,广泛宣传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性,营造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法治氛围。(2)维护合法权益。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三级平台,全面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减少经济困难审查等环节,为未成年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帮助未成年人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科学有效防范。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排查梳理,建立花名册,进行重点监管,关注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活动、社会关系、行为状态的变化,防范“两类”人员再次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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