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落实培育对象。按照每个村(居)民小组至少培育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的要求,通过个人推荐和组织推荐等形式,重点选择政治素质好、法律意识较强、文化程度较高的村干部、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人员作为培育对象。⑵开展集中培养。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政法干警等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围绕土地管理、农资使用、婚姻家庭、妇儿权益保护、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截至目前,全区已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26场次,受训人数1375人次。⑶突出模范作用。定期组织开展评先树模活动,引导“法律明白人”主动参与本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做好社情民意、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苗头的信息收集上报,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