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关于组建全国工业互联网企业库的通知》(工信管函〔2020〕523号)要求及我省工作部署,为加强产业摸底,推进重点任务,我厅决定启动工业互联网企业库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关于组建全国工业互联网企业库的通知》(工信管函〔2020〕523号)要求及我省工作部署,为加强产业摸底,推进重点任务,我厅决定启动工业互联网企业库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类型认真梳理本地区工业互联网企业,编制《工业互联网企业名录(含高校、科研单位)》(见附件)。成都不少于30家,绵阳和德阳不少于15家,泸州、乐山、南充、宜宾和眉山不少于10家,其余市(州)根据实际报送。
二、我厅将汇总各市(州)名录,研究形成全省工业互联网企业库,作为试点示范和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并择优向全国工业互联网企业库推荐。
三、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0年4月16日前,将盖章后的《工业互联网企业名录库(含高校、科研单位)》反馈我厅,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化处 江文
联系方式:028-86264175
电子邮箱:542527058@qq.com
附件:工业互联网企业名录库(含高校、科研单位)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