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苟英明等辞职的决定2020年6月8日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苟英明、殷扶炯、侯宏、赵宏4位同志辞职请求,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苟英明辞去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殷扶炯、侯宏、赵宏辞去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赵宏辞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苟英明等辞职的决定
2020年6月8日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苟英明、殷扶炯、侯宏、赵宏4位同志辞职请求,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苟英明辞去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殷扶炯、侯宏、赵宏辞去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赵宏辞去广元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谢安辞去广元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