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协作配合。将《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普法总体规划,建立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明确工作思路,动员各方执法力量,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残害、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2)注重培养选拔。将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分解培育选拔任务到各级各部门,并纳入“一把手”政绩考核。目前,剑阁县有科级女干部179人
(1)加强协作配合。将《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普法总体规划,建立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明确工作思路,动员各方执法力量,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残害、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2)注重培养选拔。将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分解培育选拔任务到各级各部门,并纳入“一把手”政绩考核。目前,剑阁县有科级女干部179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村“两委”女干部的配比例达100%,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女性比例分别达29.5 %、30 %、21.5 %,妇女话语权、决策权、管理权不断扩大。(3)保障妇女就业。以劳动力市场为依托,制定一系列再就业政策,组织现场招聘会28场,开展妇女职业技能培训2004人,助力下岗女工重新上岗,组建“送岗小分队”开展送岗位到村到户活动150多次,组织转移贫困女劳动力就业1.2万人。(4)维护人身权利。严把婚姻关,杜绝包办、买办婚姻和重婚等现象,着力妇女信访工作,全县妇女信访结案率100%。成立“剑阁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在财产分割、子女监护等方面,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免费法律服务58人次,减免费用300余万元。